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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颁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将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者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管辖范围,其经营活动受法律约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人抓住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同时,作为海外“中国淘大”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外华人享受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便利。
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将如何影响海外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我们如何维护热衷于“中国淘”的中国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各方都注意创造一个先例
吉尔吉斯斯坦华侨商人李全军目前正与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吉尔吉斯斯坦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库的建设和发展。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外华人运营商,他密切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李全军坦言,电子商务法的颁布让他非常高兴。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注册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如实申报纳税,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作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中国淘大”的海外华人成员,巴西华裔商人田斌一直关注《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以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权益。针对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购物中遇到的问题,包括虚假宣传、销售假货、回敬恶意赞美、购买水军支付赞美等。《电子商务法》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同时明确了快递物流经营者的责任。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和完善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和税收管理制度,支持小微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做出了许多原则性规定,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开创了先例,同时对世界范围内的电子商务立法也具有借鉴意义。
问题仍在及时出现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的最新统计,2017年中国海关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总额为902.4亿元,同比增长80.6%。据了解,过去三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年均增速超过50%,预计今年将达到8.8万亿,海涛用户将达到7400万。以中国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天猫为例。天猫自2017年推出“天猫出海”项目以来,服务范围已覆盖海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1亿名海外华人。
海外华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独特优势。2017年6月,“华侨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联盟”在北京成立,有效整合了海外华商和中国电子商务的优势,促进了产业链完整的国际贸易网络的形成。
“在过去的三年里,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在吉尔吉斯斯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蕴含着无限的商机。”李全军介绍道。然而,最初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受到系统建设不规范和缺乏业务完整性的困扰。李全军所在的中吉经贸合作促进会收到了吉尔吉斯斯坦电子商务运营商的投诉,称他们从中国订购的商品与实际商品不符,但缺少售后咨询。中国运营商还报告称,他们在吉尔吉斯斯坦的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付款后一个多月才收到货物。
“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是及时的。它规定了电子商务的行业规则和商家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电子商务行业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李全军说。
田斌表示,在巴西,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中国商品的交易数量正在增加,但交易量总是很小。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巴西的海外华人和当地网民对长途物流和售后服务的繁琐环节仍然心存疑虑,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跨境电子商务购买高价商品时总是望而却步。当地的中国人甚至采取最初的方式,让亲戚朋友购买,然后在中国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发送。
《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有效地解决了中国商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的实际困难,也打消了海外华人在“扫荡中国”时的顾虑,可谓“来得正是时候”、“来得正是时候”。
规范行业保护权益
有人认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个体户。对此,吕表示了不同意见,“只要华侨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法》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就不会产生影响,只会产生额外的义务和责任”。
李全军还认为,商家要想获得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许可,就必须依法经营,这不仅可以改变过去无序的行业状态,还可以有效地服务中国商品“走出去”。在“诚信第一”的旗帜下,更多合法合规的中国商人将加入进来,帮助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
鉴于出口业务占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绝大部分,吕认为,海外华人通过中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运营商购买中国商品,这已纳入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因此,田斌看到了中国电子商务法注入巴西消费者“中国淘”的信心。通过明确和规范平台和运营商在商品质量、订购流程、支付方式、物流选择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电子商务法》将切实维护海外华人消费者的权益,《中国淘大网》自然会更舒心。
“以后有了法律可循,就有必要调查法律。我认为下一步是要明确执法主体的权责划分。人民法院下属的经济法庭是否应当受理电子商务案件或者设立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庭”李全军关注未来如何有效实施《电子商务法》,并提出了自己的期望。
陆还期望通过电子商务立法进一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税务、外汇等行政监管方面面临的具体问题,如“如何确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商品的性质,是商品还是个人物品;如何设置通关模式;如何申请出口退税;如何处理好外汇的进出”,在立法层面明确这些监管环节,是我们今后应着力完善立法的地方。
田斌还对解决立法层面的具体问题表示关切。“明确税收法规,进一步规范物流费率,让海外消费者有更快捷、更高效的购物体验”,这是海外华人和海外华人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立法的共同期待。
标题:《电子商务法》出台 华侨华人很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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