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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7月17日电(记者吴会英)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江西省近日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引,企业货币工资年平均增长没有设定,增长基线为8%,增长下限为3%。据了解,本工资指引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工资分配。
根据要求,国有企业应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率、员工工资水平的市场标杆等。,并结合工资指导线,科学合理地编制2018年工资总额预算计划;非国有企业应主动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2018年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上一年工资没有增长的非国有企业,可以通过集体协商进行工资补偿增长。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加强人工成本控制和全员绩效考核,加强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紧密联系,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扩大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的超额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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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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