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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金融业深度发展的重要阶段,监管技术可以帮助监管方更好地实现金融监管,同时也可以帮助合规方有效提高合规效率,降低违规风险,从而帮助经济走向稳定和深远。
本报记者蒋
数字技术不仅加速了金融业的转型,还推动监管技术的概念迅速“热”起来。
“从监管方面来看,面对金融技术背景下更加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监管当局有充分的动机使用监管技术,金融技术带来了新的风险情景和风险特征,监管机构也有必要积极应对技术。”日前,京东金融研究所发布的《suptech:监管技术在监管端的应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监管技术是一种以数据为驱动的价值导向解决方案,依托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以更高效的合规和更有效的监管为背景,实现金融与技术的更紧密融合。就具体表现而言,监管科学和技术有两个分支,即监管方面的suptech和金融机构合规方面的suptech。
具体而言,上述报告将监管技术的应用分为两个方面: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其中,数据收集包括报表的形成和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可以应用于市场监管、不当行为检测和分析、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
根据该报告,在监管方面应用监管技术有两个驱动因素。一方面,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监管者渴望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数据;另一方面,面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海量数据,监管当局需要技术来提高处理效率和监管有效性。
目前,suptech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应用和尝试。例如,在数据收集方面,奥地利中央银行利用一家中介公司建立了一个报告平台,银行将数据传输到该平台,可以形成一个简单、完整和标准化的报告;通过使用“电子数据仓库”,卢旺达国家银行可以直接从受监管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中获取数据,并为监管者和决策者提供重要信息。
报告指出,监管机构与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研发是一大趋势。除了建立金融技术部门和加强技术研发之外,金融监管机构还在寻求与银行和金融技术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的研发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研发成本。同时,由于金融监管机构运用监管技术的重要目的是提高监管效率,更有针对性地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因此在与被监管机构的合作过程中,更容易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其做好合规方面的监管技术建设。
报告称,这种合作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R&D的成本,而且可以更具体地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因为“在与被监管机构合作的过程中,更容易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其做好合规方面的监管科技建设工作。”
“国外监管技术的发展不仅推动了行业的进步,也给国内监管技术的应用带来了一些新的启示。”京东金融研究院院长孟表示,在我国金融业深度发展的重要阶段,监管技术可以帮助监管方更好地实现金融监管,同时也可以帮助合规方有效提高合规效率,降低违规风险,从而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孟介绍说,京东金融研究所一直注重政策法律与数字技术的交叉研究,而监管技术是研究的重点之一。接下来,京东金融研究所将发布一系列监管技术报告,为监管技术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应用提供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是监管技术的基础,监管技术中使用的数据可能来自监管机构内部或许多受监管机构。例如,卢旺达国家银行使用“数据堆栈”方法,通过“电子数据仓库”从受监管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中获取数据,这些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小型和微型金融企业、养老基金、外汇机构和电信运营商。那么,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哪些数据可以被捕获,哪些数据不能被捕获,谁有权捕获,捕获后如何使用,在什么范围内使用,是否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公民的个人信息,以及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数据泄露,都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或法规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仍然是一个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认。
标题:金融监管科技概念“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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