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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自今年年初以来,去杠杆化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方面,监管的缺陷得到了积极的宣传,稳健的中性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严格的监管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等政策工具相互配合。《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新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责任追究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相继出台,宏观杠杆率稳定,杠杆率结构不断优化。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速降至10.6%,比去年同期和去年年底分别低3.8和2.8个百分点,接近同期名义gdp增速,意味着宏观杠杆率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影子银行债务减少,表内贷款迅速增加,杠杆结构得到优化。9月末,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合计20.9万亿元,比年初下降1.6万亿元,同比增速降至-4.8%,比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低15.4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增速保持在13.0%的较高水平,比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出2.4个百分点。此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得到抑制,显性债务持续快速增长。在地方政府去杠杆化过程中,“大开前门”和“严堵后门”的合作已经实现。9月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年初增加1.7万亿元,同比增长42.5%;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余额较年初有所增加

着力提升去杠杆质效

10.9%。

下一步,我们需要继续坚持去杠杆化的方向。鉴于对去杠杆化的一些疑虑,有必要充分理解去杠杆化的意义。去杠杆化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关键任务之一,有利于抑制金融业的过度扩张,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再平衡,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同时,去杠杆化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有利于降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这也是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有序,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列为主要预期发展目标的主要原因。

着力提升去杠杆质效

在坚持去杠杆化方向不变的同时,要根据去杠杆化遇到的实际情况,调整节奏、力度和策略,进一步提高去杠杆化的质量和效率。由于过度负债、短期贷款和长期投资以及滥用高风险融资产品(如互联互通和相互保险、股权质押融资等),许多民营企业在去杠杆化、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下降、信贷环境相对紧张的背景下遇到了流动性困难,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抑制了微观主体的活力。为了在下一步推进去杠杆化,我们需要考虑到这种情况,努力实现去杠杆化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的结合,从而提高去杠杆化的质量和效率。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一方面,要以推进改革为重点,改革银行管理体制,特别是完善考核制度和尽职豁免、容错纠错机制,理顺经济低迷和风险持续暴露下的银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要在短期内对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目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正常经营、流动性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支持。

标题:着力提升去杠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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