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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翔宇
8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两封监管信指出,两家保险机构高管的资格不符合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政办发[2018]29号),2015年8月11日,PICC浙江分行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沈荣分管合规部和业务管理部。2015年8月12日,《关于调整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分工的通知》(PICC人寿保险浙发[2015]140号)明确规定:“合规部和业务管理部由沈融负责。”但是,浙江省保监局发现,截至检查之日,沈容尚未取得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因此,浙江省保监局决定对PICC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并决定给予王千警告和8万元罚款。
同样,浙江省保监局出具的处罚函显示,经调查,康华代理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天津分行的临时行长董丽萍为康华工作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二是任命无任职资格的分行负责人。张志未取得任职资格,实际履行了天津分行行长的职责。
据《证券报》记者统计,除保险公司资质不合格外,今年以来,永诚财险江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甘肃分公司和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因向当地保监局提供虚假高管教育证书而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例如,6月22日,江西省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17年永诚财产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申请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标题:两家险企高管 任职资质不合规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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