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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9日电(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2017年中国沿海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表明全国沿海水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水质水平处于平均水平。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国沿海水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四级水质点的比例分别为34.5%、33.3%、10.1%、6.5%和15.6%,总体水质保持稳定,水质处于平均水平。水质超标点主要集中在辽东湾、渤海湾、黄河口、长江口、珠江口及江苏、浙江、广东部分沿海水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从四大海域的水质来看,黄海沿岸水质较好,渤海和南海沿岸水质一般,东海沿岸水质较差。九个重要海湾中,胶州湾和北部湾水质较好;辽东湾水质一般,渤海湾、黄河口和闽江口水质较差。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的水质极差。从11个沿海省(区、市)的近岸海域水质来看,广西和海南优,辽宁、山东和福建好,河北一般,天津、江苏和广东差,上海和浙江极差。

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泳滩水质监测显示,水质优良率为95.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水质不良比例为2.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影响洗浴场所水质的主要超标因素为粪大肠菌群。

2017年,全国直接海洋污染源排放污水总量为63.6亿吨。与2016年相比,污水排放总量减少2.1亿吨,氨氮、总磷、总氮和石油类总量同比下降。国家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的监测结果表明,海洋自然重要渔业水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海水重点养殖区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国家海洋水产种质保护区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

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海陆协调的原则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开放海陆,形成覆盖全国所有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人民日报》(2018年8月10日,第14版)

标题: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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