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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

非电网企业的最低资本为20%

陈芳记者王文昭编辑林建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引进非电力资本,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通知》要求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股东应来自各种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的资本与股份比例应不低于20%,并根据非电网企业资本约占50%的情况,鼓励电力交易机构改善股权结构。

"从交易角度看,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委员会政策研究部主任鹏鹏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表示:“此举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多元化,有利于民营企业参与电力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只有8个电力交易中心是股份制公司,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然是电网企业的全资子公司。通知要求各地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股份制改革将改变电网完全控制电力交易机构的局面,并为非电网资本的进入提供机会。”鹏鹏说。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市场管理委员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销售企业和电力用户。鹏鹏表示,管理委员会也是公告的亮点,这类似于国外的独立监管机构。不同的主体代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以实现有效的平衡。

根据《通知》,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电网公司制定的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应于9月30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备案,股份制改革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鹏鹏认为,这份文件可以表明中央政府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改革的决心。

最近,电力系统改革措施频繁。除电力交易机构外,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份额比例也有相应的非电网份额比例要求,改革试点项目总数达到320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其他文件也明确表示,今年要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四个行业用户的用电计划,电力体制改革要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也在扩大,上半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量达到7912亿千瓦时。

标题: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将全面启动 非电网企业资本最低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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