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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发言人孟伟今天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
数据地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Zhongxin.com记者金硕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的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发言人孟浩表示,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第二,到2025年,建立相对完整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岳秀虎介绍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的总体情况。
他指出,《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不仅是对现行绿色价格政策的补充,也是对相关领域价格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在通过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如环保电价政策、工商差别化水电价格政策、住宅阶梯价格制度、北方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引导地方政府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文件的起草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NDRC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将其吸收到《意见》中;另一方面,针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总结各地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意见》中提出的措施有一半以上是政策创新。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激励机制,推广环保产业发展电价支持政策等。
他说,《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措施。与抗击污染的迫切需要和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资源与环境的价格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源和环境的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生态价值和环境破坏成本,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机制不完善。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性,反映生态价值和环境破坏成本,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激发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促进绿色development/きだよ的形成。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其核心是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
同时,《意见》明确了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应坚持的基本原则。首先,坚持问题导向。《意见》中的许多措施都是针对城市黑臭水处理、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帮助抗击污染。
第二,坚持污染者付费。也就是说,通过完善资源与环境的价格机制,生态环境的成本可以内部化,使污染者和使用者能够支付相应的成本,保护者和保护者能够获得合理的收益。
第三,激励和约束并重。通过价格机制调整利益分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将受到激励,违反绿色发展要求的将受到约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第四,坚持地方分类政策。众所周知,全国各地的实际差异相当大。我们在坚持国家提出的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涵盖广泛。《意见》主要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水的价格机制、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措施。
标题:发改委:2020年基本形成利于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和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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