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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在审判阶段实行了认罪从轻处罚制度,成功办理了一起拘留必要性审查案件,这也是银川市实行认罪受刑制度后第一次启动拘留必要性审查。
2019年5月17日8点,李某对马某家未系狗绳遛狗表示不满。后来,李某某和马某某家的妻子刘某某和女儿马某某在他们住的走廊里被撕破了。李某某用皮带抽打马某某,推刘某某,导致马某某和刘某某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经鉴定,马某某二级轻伤,刘某某轻伤,马某某受伤。同年12月10日,李某被批准逮捕,并于今年3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
鉴于本案是由民事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金凤区检察院聘请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制度,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论证工作。随后,李谋谋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书和接受处罚书。
当该案件的公诉即将开庭时,检察官收到了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的审查拘留必要性的申请。经核实,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已支付。受害者对李的行为表示理解。金凤区检察院在询问被害人、听取法院工作人员意见后,对李谋谋进行了异地提审,认为李谋谋符合缓刑条件,并向法院提出了依法审查拘留必要性的程序建议,建议金凤区法院变更对李谋谋的强制措施。
最后,金凤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调整量刑的建议,将李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考验。(记者杨超)
标题:银川市首例刑讯逼供必要性审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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