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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叶心怡记者王文昭○编辑陈启岳
近日,由京津冀联合制定的《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
这表明,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梯级利用。中国电池联盟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杨庆育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已经与相应的回收企业、汽车制造商和电池厂合作,在回收处理、技术、流程和商业模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综合试点工作,为相对较新的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提供了可靠的经验。
《建议》提出,到2020年,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将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建成2至4条示范线和废旧动力电池拆解梯级利用工厂,探索一至两家动力电池资源回收企业的布局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计算,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将在2018年后进入大规模退役。据估计,2019年动力电池的回收量将达到11.14万吨,2020年将达到25.7万吨。
动力电池退役后仍有70%至80%的剩余容量,梯级利用已成为探索的热点。根据中国电池联盟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报告》(2018年),2020年电池回收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5亿元左右,2023年将达到150亿元。
已经意识到回收废旧电池的巨大商机的企业已经开始陆续布局。
近日,光华科技(002741)与南京金龙客车、广西华奥汽车、北汽集团子公司北汽鹏龙签署合作协议,拓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梯级利用业务。
今年10月,中国塔与一汽、东风、比亚迪(002594)等11家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签署了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建设合作意向书。11月,立信能源与赣州彭浩科技正式达成“动力电池回收”战略合作。
杨庆育表示,从目前来看,参与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很多,涉及环节多、流程长,将面临信息交流不完全、技术壁垒等问题。通过参与试点、构建商业模式、相互合作,是企业实现有机联系、探索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同时,国家正在不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关制度建设。
今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汽车制造企业、电池制造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共同构建和共享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渠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要求“新型汽车动力电池单元/系统投资项目”和“新型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应配备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系统,企业法人应对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承担生产者责任。
杨庆育认为,为了防止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回收造成的污染和安全问题,仍然迫切需要制定动力电池回收的标准,还应界定参与回收的企业的资格。
标题: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春色欲来” 政府出政策企业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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