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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报道,“此问题线索涉嫌挪用国有资产,性质准确,但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相关情况,明确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在你交出问题线索后,我们将优先考虑纪委和检查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第十三届成都市委第二轮检查期间,市委督查室、市委督查小组和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领导就重要线索之一的研究判断进行了集中协商。

成都:建立巡察会商机制 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为不断增强检查工作的整体协同性,加快“大检查”工作格局的构建,成都市委检查机构正式成立以来,成都市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咨询和判断,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市纪委与检查机构六大合作机制”。《市委检查机关检查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咨询机制》等制度规定,检查监督与纪检监察全过程衔接、全方位配合、深层次衔接,迄今已开展了7次检查咨询,对20条重要线索进行了判断。

成都:建立巡察会商机制 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我们的检查组还没有撤离,被检查单位的专项整改报告已经发出。”成都市委检查组负责人介绍。它不仅可以促进巡逻改革的效果,还可以扩大巡逻的威慑效果。

成都市委监察局局长林兵表示:“监察咨询是成都市‘监察与纪律’相结合的一项制度创新。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检查定位,实现了“检查+纪检”的“1+1 > 2”效果。”

我们将在成都市委督查室的领导下,会同市委相关督查小组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督查中发现的、拟作为重要问题线索上报的情况、问题是否准确、支持材料是否充分进行集中讨论和判断。点对点和人对人咨询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纪检监察的“信息屏障”,进一步缩小了案件调查“短板”的衔接面、错位和填充,全面提高了重要问题线索的质量

成都:建立巡察会商机制 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为有效避免重复劳动和打草惊蛇,成都市还实施了立案通知,明确在检查期间,市纪委决定立案调查被检查单位(地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当在决定立案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市监察局和检查组。同时,实施了边巡逻边移动的制度。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和重大情况,市委巡视办公室采取专题报告的形式,经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及时移交给市纪委,为巡视与纪检监察之间的线索传递建立了“绿色通道”,实现了重要问题线索的无缝衔接。

成都:建立巡察会商机制 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为促进标本兼治,我们必须结束检查,以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链,以便有一个‘前台’和一个‘后台’。”林兵表示,除了督查和咨询,成都还创新了思路,同时推进了督查前提供问题线索、督查后督促整改的机制,推动了政治督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成都市纪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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