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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香,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记者○编者溥

在9月26日举行的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桂香表示,在保护投资者个人权利方面,客观现实是投资者在专业知识上不如证券侵权主体,投资者在获取和控制关键证据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鼓励投资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遏制违法行为的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应采取提高投资者诉讼能力和解决人民法院专业能力两条基本路径,重点解决投资者举证困难和人民法院查证案件困难的问题。

刘贵祥:着力解决投资者维权举证难等问题

对此,刘桂香建议探讨以下制度设计:一是在提高投资者提供证据能力方面,可以考虑适当强化相关知情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减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负担,对拒绝依法履行协助取证义务的单位和义务人进行民事制裁。充分发挥律师在侦查取证中的专业作用,探索民事诉讼中律师的侦查秩序制度。

解决人民法院认证问题应考虑专家陪审团和专家证人的制度设计。其中,在专家陪审团方面,《民事诉讼法》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下一步是设计一个公开、动态、透明的证券案件专家陪审团机制,进一步提高证券纠纷审判的公信力。

在专家证人程序设计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使会计、审计、投资理论、金融工程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参与案件审理。,可以充分展示在案件审判程序中,从而扩大案件审判的知识容量和审判深度,努力构建一个当事人能够真正参与的案件审判程序,从而增强司法民主,增强判决结果的说服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民法院证券商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探索建立中立的专业第三方对证券侵权事实和损失进行专业评估的制度。

刘贵祥:着力解决投资者维权举证难等问题

在专业审判领域,目前一些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已经开发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损失计算的损失计算软件,接受了法院的委托,准确计算了案件涉及的重投资者的具体损失金额,积累了更多的专业技术力量,大大减轻了被诉法院的专业审判压力。

最后,刘桂香表示:“我们建议利用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这一难得的机遇,在修订过程中推动必要的规定,建立证券侵权事实司法鉴定机制。”

标题:刘贵祥:着力解决投资者维权举证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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