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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首次与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交换了《境外金融账户联合申报指引》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掌握中国纳税居民的境外财务信息。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承诺加入crs系统进行金融涉税信息交流。随着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流的扩大,crs将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中国企业或个人海外投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目前一些国家或地区尚未加入或实施crs,但专家预测crs全球覆盖将是大势所趋,海外避税将不可避免。
信息共享
所谓的通用报告标准(crs)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发布的AEOI(自动信息交换)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标准得到了20国集团布里斯班峰会的批准。承诺实施crs的国家或地区必须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各国或地区将基于相同的报告标准,以提高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201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承诺实施这一“标准”。2018年9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首次实现了信息交流。
今后,如果中国税务人员未能向中国税务总局报告其海外金融资产,这些信息将通过承诺实施crs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换而传回。
中国国际税务研究院的学术成员王维卿告诉《国际金融新闻》,82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确认将向中国提交中国税收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
包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受欢迎的移民国家,被视为“避税天堂”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瑞士等欧洲39个国家和地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群岛、库克群岛和马绍尔群岛也榜上有名。
因此,在海外避税天堂开立账户以持有海外资产或进行跨境投资的个人需要检查其现有结构或安排的税务风险。随着crs的发展,拥有海外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个人可能会因未能及时提供税务居民身份信息或提供错误信息而遭遇资产冻结、甚至罚款和诉讼。
然而,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王欢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采访时表示,crs的实施将影响大量拥有海外金融资产的中国税务居民。一般而言,跨境投资涉及大量资产,因此可以预计,crs的实施将使中国居民的大量海外资产和账户信息能够交换到中国。此外,王维卿还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所谓税收居民的标准是在中国有或没有住所,但在一个自然纳税年度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也就是说,在中国工作了很长时间的外国人或海外华人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他们需要对他们在中国的全球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资产外观
王维卿还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金融资产是指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和其他账户,如保险合同或有现金价值的年金合同,一般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和信托。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购买香港保险。现在中国香港也是crs的签约地区,所以香港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也在crs的控制之下。
王维卿告诉记者,今年是首次实施crs信息交换,如果现金价值超过100万美元,这种投资保险政策将实施crs信息交换。当crs信息交换在明年第二次实施时,这种投资保险政策可以实施crs信息交换,无论金额大小。
crs的登陆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作为银行监管义务的一部分,税务机关要求当地银行调查其海外客户的账户状况,许多海外银行已经开始整理中国客户的金融账户信息。
几天前,ANZ发言人表示,该行在今年5月底向约3000名客户发出了身份信息确认请求,并给客户14天时间来完善其海外金融涉税信息。
新西兰银行家协会副主席安东尼·别克·康斯特布尔(Antony Buick-康斯特布尔)发表声明,警告客户必须回复银行确认身份信息的请求。如果他们不回复,他们的账户将被冻结很长时间。
在crs登陆中国之前,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商业银行已经在Be冻结了数千名客户的账户,要求账户持有人改进其纳税身份信息。
此外,为避免双重征税,王维卿告诉记者,中国税收居民的境外投资税额将根据两国税收协定和税率差异以及“不多退少补”的原则征税。
例如,如果一名中国税收居民在国外投资并赚取100元,根据投资地的当地税法应纳税额为10元,根据我国税法的税前收入应纳税额为15元,那么该居民在中国应纳税额为5元。如果他在国外支付20元,居民只需向国内税务机关申报,无需纳税。
调整跨境投资框架
虽然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但作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美国却不在其中,这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仍然无法掌握中国公民在美国的金融资产信息。
这样,美国会成为新的避税天堂吗?
王维卿告诉记者,美国实行分税制,联邦、州、县和市都有立法权,所以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税法,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怀俄明州和南达科他州的税率较低,这可能使美国成为“在岸”避税天堂。
“虽然美国还没有加入crs,但它有自己的‘独家游戏’——fatca。”王维卿补充说,“因此,尽管美国没有加入crs,但它可以与其他国家一对一地签署fatca协议,以交换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
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是美国crs的独家版本。据报道,crs是根据美国的fatca升级的。
根据美国2010年发布的fatca,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税务机关报告美国公民的账户信息,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收到来自美国的收入时将被扣30%的惩罚性预扣税。
此外,fatca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王维卿告诉记者,crs是多国参与和平等交流的多边法律。Fatca有两种信息交换机制,单边和双边。即使在双边交流机制中,其他国家从美国返回的信息也是不完整的。因为美国要求信息交换器满足美国政府在数据保密性和安全性方面的标准,所以它可以接收美国交换的信息。
王欢对《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表示,虽然美国目前没有参与crs,与中国实施fatca的相关协议也尚未落地,但盲目向美国转移金融资产以避免crs下的信息交流并不是长久之计。此外,个人还应考虑转移到美国金融账户的资产所面临的相关美国税收问题。
鉴于全球税务信息交流的大趋势,王欢建议,拥有海外资产配置或跨境投资的个人应尽快整理其现有的资产配置和结构,了解其税务居民身份及相关税务合规和外汇合规情况,评估可能的税务风险,从长远角度分析不同投资结构模式下的crs和税务影响,并制定早期计划。
标题:全球税务信息 CRS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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