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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交通领域重大失信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整改存在的失信行为,督促重大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推进交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通知》,交通领域失信的特殊处理涉及道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领域,处理对象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在第一阶段,治理的目标是严重失信的道路和水路客运企业、城市租赁企业(包括邮轮和网络出租车公司)以及铁路和民航乘客。在第二阶段,将组织对道路客运司机和出租车司机谁犯有严重不诚实的特殊待遇。
根据该通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总并提出了交通运输领域不可信任治理对象名单。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按照属地与业务所在地相结合的原则,将名单交换至各省(区、市)领导部门,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共同对名单中不值得信赖的治理对象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不值得信赖的治理对象按照行政处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不可信主体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被列入交通运输领域的“黑名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中国民用航空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建立了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工作机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建立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部门、经济运行、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三部门联合整治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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