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9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吴中市民吴牟某从海原县草洼乡带回家一只岳母赠送的野生动物“斑翅鹧鸪”,在通过同心县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斑翅鹧鸪”是受保护动物,吴的行为被怀疑非法运输和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同心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对吴处以1500元的行政罚款,并没收了一只死亡的野生动物“斑翅鹧鸪”。

吴忠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吴中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驯养野生动物控制、疫情监测卡责任、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 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集中统一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行动”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野生动物向人群传播疫病。

到目前为止,吴中已经检查了57个野生动物活动区,检查了94个农贸市场和活禽交易场所,设立了5个野生动物检查站,分发了2000多份宣传材料,在社区悬挂了35面保护野生动物的标语,拒绝食用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发送了6万多条与“禁止狩猎、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的短信提醒,并发布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

吴忠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吴中已拆除挂有“野味批发”牌匾的销售店1家,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起,给予行政处罚6次,无害化处理野鸭5只。(记者苏锋)

标题:吴忠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