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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商业银行金融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拟实行分类管理,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公开发行和私募两类。公共融资产品公开发行给不特定的公众,私人融资产品不公开发行给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同时,单一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将从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对于降低公共融资门槛后银行的未来发展,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表示:“未来,客户将更加挑剔,银行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业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来应对这种竞争。这将是一个正常的状态。”
银行理财区分公开发行和私募
《办法》明确规定了理财产品公开发行和私募的区别,以及理财产品的适当时限和销售起始金额。
所谓理财产品公开发行,是指商业银行向非特定公众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开发行的资格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于在中国上市交易的股票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理财产品私募是指商业银行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合格投资者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单个理财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人均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人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在合同中有规定,可以投资于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权益性资产是指在中国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的股份及其收益权。
事实上,之前颁布的新资产管理法规已经要求区分资产管理产品的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这一次,《办法》还明确要求设定银行理财产品的适当时限和销售起始金额。
根据《办法》,商业银行公开发行理财产品时,单个投资者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此前,银行融资的投资门槛是5万元。
银行财务管理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关于将理财产品公开发行门槛下调至1万元的规定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
华泰宏李超团队认为,降低理财产品购买门槛对银行有利:“之前发布的新资产管理规定对合格投资者有更严格的限制。此次发布的《办法》草案将把理财产品单次公开发行的销售起点从目前的5万元降低到1万元,降低了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有助于提高理财在投资者资产配置中的相对吸引力,扩大银行理财客户范围,吸引资金进入理财基金池,缓解商业银行债务压力。”
“过去两个月,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大幅缩水,这种负面影响非常明显。此外,根据新规定的要求,短期产品流通的比例正在下降,净值产品的发行刚刚开始,投资者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为了将对银行的影响降至最低,认购门槛已经降低。这反映出新规充分考虑了近期的市场变化和银行遇到的问题。”王军说道。然而,他还提到,实施这些措施的好处有限。总体方向不会改变,监管当局整顿银行业金融市场混乱的初衷和决心也不会改变。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本运营中心主任张明富认为,在金融管理公开发行门槛降低后,银行存款业务的压力可能会增加。“降低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的门槛,可能会对银行零售业务产生一定影响。过去,银行存款较多,导致购买公共理财产品的门槛较高。现在,降价肯定会对存款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的习惯偏好和风险偏好没有改变,投资者可能不会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在计算了金融净资产后,它不再是原来的预期收益率。"
对于购买公共融资门槛降低后银行的未来发展,王军表示:“未来客户会更加挑剔,银行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银行业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来应对这种竞争将是一种常态。市场格局将不可避免地进入战争纷争阶段,强者取胜、弱者淘汰的格局将更加残酷。”
编辑:姚祥云
标题: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降至1万 有助缓解银行负债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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