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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7月11日7月10日,天津银监局连续发出5笔罚款,涉及兴业银行(601166)、招商银行(600036)、广发银行、平安银行(00001),罚款总额340万元。其中,广发银行天津分行被罚款最多,罚款总额为2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支行因未能管理好贷款并将信贷资金返还给借款人,被天津银监局罚款5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向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及贷后管理不善被天津银监局罚款4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多项违法事实被天津银监局处以200万元罚款。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包括:返还贴现资金和使用控制不力;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贷后管理失职,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账户是客户的过渡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没有经过严格审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程晓京利用其个人工资卡账户作为他人的过渡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弥补其风险敞口,并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最终导致重大风险,并受到天津银监局的警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前未进行调查、未向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挪用营运资金贷款被天津银监局罚款50万元。
自今年年初以来,银行罚款的数量一直很高。据中信经纬客户统计,截至6月30日,各级银监部门共披露罚款1668笔,累计罚款超过14亿元。(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天津银监局连发5张罚单 广发银行4项违规被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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