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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我国部分地区试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通知》,并于今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仅用了短短两年时间。两年来,在2016年确定的试点地区36个城市,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法院和监管机构共同推进的证券期货调解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具备全面推进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条件。作为2012年以来参与证券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实践者,本文探讨了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快速发展的思考。
首先,地方协会的奉献精神为构建多争议解决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2012年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全国36个地方证券业协会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合作机制。2013年,联合调解工作纳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地方协会自律协调机制。通过相互合作,发挥了各方在证券纠纷行业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共同努力,保证了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提高了调解工作的覆盖率,促进了全国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地方协会十分重视证券纠纷的调解,将调解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地方协会奠定的坚实基础为2016年开始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是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在短短两年内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保证。
二是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快速发展
自201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统筹推进全国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地方证监局协调推进全国各地区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当地证监局支持地方协会完善调解组织和制度建设,并在监管部门的信访和行业协会的调解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联系,促进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在全国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201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监管系统通过法律渠道分类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通过法律渠道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实施意见》,明确投资者如报告与市场经营者存在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服务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应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渠道解决。打破了长期以来投资者依赖监管部门信访解决经济纠纷的传统做法,鼓励监管部门引导投资者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极大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是各级法院的支持,将证券纠纷调解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近年来,法院系统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成立北京市多元化调解发展促进会,为行业和专业调解组织提供服务保障,促进法院与调解组织的诉讼调解对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北京市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的第一个成员单位,在协会的帮助下,促进诉讼与调解的对接。
四、证券经营机构的积极配合是发展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有力保障
证券经营机构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证券纠纷调解机制。一些证券公司的领导已经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所有证券公司都指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调解联系人。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实现了官方网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在线应用平台的对接,并在合同纠纷解决中加入了行业调解方式。证券公司尽力通过和解处理证券业务纠纷,尽力解决初级阶段的矛盾和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证券经营机构的积极配合,确保了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快速进展。
(作者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
标题:多方努力共同促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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