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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可退还50%的失业保险费;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利率担保支持;加大对商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和奖励的支持力度...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和今后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的措施。
根据《意见》,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可以退还给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有望恢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并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岗标准,或根据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应缴纳50%社会保险费的标准确定返岗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失业保险基金的余额近年来一直在增加。近五年累计余额分别为3686亿元、4451亿元、5083亿元、5333亿元和5552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对于支出压力不大的失业保险来说,5000多亿元的资金余额依然充裕。因此,自2015年以来,国务院多次降低费用,将失业保险总费率从3%降至1%。”
除了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意见》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例如,增加对商业担保贷款的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高达15万元和300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就业压力大的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免费的创业场所。
“保护和扩大就业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是一项积极和积极的高质量就业政策。”董登新认为,要解决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问题,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运用财政、金融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需求,同时鼓励公众创业,从而通过创业促进就业。
今年以来,中国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从核心指标来看,1-10月新增就业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提前完成。10月份,全国城市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第三季度末,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的较低水平。
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昨天在国务院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客观上依然存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国务院这次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是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将有效保障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据记者了解,《意见》发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还将出台《关于推进全面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措施。
标题:国务院稳就业出招:不裁员、少裁员可返50%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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