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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后,一些家庭非法转租和出借,这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如何打击转租、出借等违法行为?对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严禁转租和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违反规定转租和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严格规范公租房转租转借 违规家庭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北京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的住房困难。为提高违法成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京房发[2014]177号),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非法转租和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的通知》。

北京严格规范公租房转租转借 违规家庭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通知》明确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禁止转租或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以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的警示教育。

同时,建议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申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涉嫌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同时启动取消家庭资格的核查工作。经调查核实,该家庭确属非法使用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取消各类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市场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还租赁住房,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北京严格规范公租房转租转借 违规家庭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区住房保障部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在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取消非法家庭的资格,并将取消资格的决定通知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取消不良信息档案中家庭各类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信息。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该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赁补贴)和共有产权住房。如果你在5年后再次申请并获得备案资格,你应该优先获得市场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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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和区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合实施对非法转租和出借家庭的联合处罚。家庭信息、治疗依据和治疗结果将在公共租赁住房社区宣传栏、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同时,市住房保障部门还将同时将相关资料抄送相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家庭实施联合处罚。(经济日报记者杨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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