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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门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省开发区优质发展指明了方向。
福建是我国最早建立开发区的省份之一,但与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体制机制活力不足、规模小、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等问题。为进一步激发开发区机制的活力,继续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先锋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势头,为加快优质发展和实现赶超提供战略支撑,福建省制定并发布了《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1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的6个开发区和超过100亿元的40个开发区已经建成。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超过150亿元,工业用地平均土地税达到30万元/亩。全省开发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凸显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为新福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意见》提出了促进全省开发区优质发展的26项措施。这26项新举措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理顺开发区与县(市、区)的关系。成立运营公司,促进开发区的市场化运作。运营公司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加强招商引资,优化服务。促进企业投资、产业链投资、产业基金投资和第三方投资。实施改善福建省商业环境行动计划。开发区经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探索设立开发区投资控股公司,拓展“双创新”融资渠道。第三,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开发区应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结合区位特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对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加快开发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进开发区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强节能环保等约束性指标管理。第四,推进区域合作和资源整合。闽东北、闽西南经济合作区相关开发区积极开展合作共建,通过设立市场化股权基金,对优质企业和项目进行战略投资。根据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特征等。清理、整合或取消各类开发区。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国际合作,在作业区建设园区,在海外设立工业园区。第五,集约利用土地。积极盘活批而不供、闲置、低效利用存量土地,清理闲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引导工业项目入园。支持开发区工业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升级工厂。第六,保障措施。建立开发区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省级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
标题:福建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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