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73字,读完约6分钟
新资产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突破汇率”已成为大型资产管理行业的共识。然而,作为行业“潜规则”的刚性赎回并不容易完全打破。正因为如此,在许多金融家无力偿还贷款的项目中,哪家公司能够率先打破刚刚换来的贷款,已经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最近,中江信托的“金河140号”项目成功付款。然而,在金融家众多债券违约、企业重组未完成、外债和诉讼频发的背景下,该项目赎回资金的来源令人怀疑。中江信托的几位信托经理表示,该项目的赎回资金来自信托行业担保基金。
融资方的流动性危机很严重
“金河140号”项目成功赎回
“赎回通知:中江金河益阳信通140号项目圆满解决,所有投资者本息开始派发。请注意检查一下。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总是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7月底,几位信托经理向投资者传达了上述消息,称“金河140号”项目已成功付款。
一位投资者表示:“我一直担心赎回问题。”我本来不想买信托产品,但现在我仍然可以考虑。”。至于个人投资者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很快就被赞扬的声音所掩盖:“钱在账户上,谁在乎在哪里?”
事实上,就投资者而言,只要本金利息“落入囊中”,它就代表着项目的完美结局。然而,当益阳集团的危机尚未解除时,中江信托向投资者支付了什么?
中江信托披露的信息显示,益阳集团是“金河140号”项目的融资方,该产品于2016年7月发行,发行期限分别为18个月和24个月,发行规模为5亿元。其中,18个月的到期时间为2018年1月,到期金额为1.5亿元;24个月的到期日是2018年7月。在风险控制方面,益阳集团提供3000万股流通股(当时价值约为4.392亿元)和1.3亿股益阳集团股份(当时价值约为4.55亿元)作为质押担保,益阳集团实际控制人邓伟提供无限连带担保。
今年以来,益阳集团的“16亿杨01”、“16亿杨03”、“16亿杨04”和“16亿杨05”四只债券相继违约,债券总余额达25亿元。目前,益阳集团的主体评级被联合评级评为“C”,并被列为失信执行者。今年6月,益阳集团因2017年年报披露延迟,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警告信。
截至今年5月,益阳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益阳新通(现为st新通)2.08亿股已进入第36-53次司法等待冻结,这部分股份难以变现。然而,益阳集团本身仍处于重组过程中。根据st ICT的公告,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被其单位(益阳集团)怀疑受贿而无法完全履行其职责。因此,益阳集团提供的股权质押和实际控制人的无限连带保证不能提供资金偿还中江信托的信托贷款。
项目赎回后,《证券日报》记者向中江信托负责人询问了赎回资金的来源,但负责人没有回复赎回资金和赎回的具体细节。
提前回购信托的收益权
信用保险基金的贷款刚刚赎回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金河140”的产品首次到期。在短暂的延迟之后,相关投资者获得了本金和利息。
根据《证券报》记者获得的中江信托内部说明中的“金和140号”处理结果,“目前我公司采用回购信托收益权的方式,2018年1月及时结清了到期18个月的1.5亿元(产品)本息,剩余24个月(产品)利息现已按期支付。到期后,我公司将拨出资金支付剩余股份。”
中江信托在2017年度报告中,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项下,中江信托表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预付信托产品本息4.76亿元,以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预付资金最终无法收回,公司可能会亏损。
就在项目临近赎回期前,中江信托于6月21日披露了管理报告,称6月13日,应益阳集团的邀请,中江信托相关人员赴益阳集团与公司重组工作组执行团队就债务重组进行了会谈,并讨论了“益阳集团新重组”计划。会谈中,中江信托要求益阳集团加快债务重组,并披露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以尽快解决债务问题。报告期内,金融家益阳集团及其担保人未偿还贷款,且违约状态持续,信托计划下无信托收益分配。中江信托继续督促益阳集团加快债务重组,提交债务重组方案,加快司法处置,确保投资者相关利益不流失。
一个多月过去了,“金河140号”仍实现了本金和利息的全额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业界更加关注该项目的赎回资金。今年7月,一位信托经理告诉《证券日报》,中江信托已从信用保险基金中贷出7亿元,近期到期的所有项目刚刚赎回。7月底,信托经理在投资者小组中表示,“140和152项目信用保险基金已经到位,经领导签字后可以赎回。”
根据《信托业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信托业的风险处置应以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原则为基础,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市场机制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信托公司尽职尽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的价值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时,可以向保护基金公司提出申请,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和保护基金还款计划,由保护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护基金。
然而,据一位信托业人士称,自2015年4月信托担保基金投入运营以来,很少有公司使用信托担保基金支付风险项目,申请使用信托担保基金的成本相对较高。此外,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信用保险基金借款,这将反映在公司的固有资产负债表中。一般来说,只有当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性不足时,才会申请资金借贷。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自有资金还是信用保险基金支付给投资者,都是“刚性赎回”。
今年4月,新的《资产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明确规定“当资产管理产品不能按期赎回或难以赎回时,发行或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将自行筹集资金偿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还”,这将被视为刚性赎回。无存款许可金融机构刚性赎回的,视为非法经营,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
但是,由于“新旧脱节”等问题以及信托业务的具体规定尚未出台,新资产管理规定出台前发布的项目“公正赎回”是否参照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仍不得而知。上述信托行业内部人士指出,“刚性赎回”是行业潜规则,监管体系中从来不允许公正赎回。在新的资产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刚性赎回后,监管当局是否会处理信托公司的“公正赎回”行为将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标题:亿阳集团债务危机待解 中江信托项目兑付资金来源遭质疑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4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