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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我们的记者王丽娟

为了使扶贫项目资金在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攻坚战中发挥最大作用,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电视会议,贯彻落实《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扶贫效率,确保扶贫攻坚。

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扶贫投入。2013年至2017年,资助名额总数达到2787亿元,年均增长22.7%。2018年4月,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64亿元,加上2017年10月提前发放的738.31亿元。截至4月底,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达到1060.95亿元。

但是,在去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虚报、挪用、违规招标、盲目决策、浪费资金、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当时共追回扶贫资金7.3亿元,如被冒领、挪用等。共查处党纪政纪231人,通报批评201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简而言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就是监督如何尽可能高效地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扶贫效果。事实上,在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已经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发挥有效作用。

至于为什么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扶贫资金数额大、范围广、点多线长、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扶贫政策出台力度加大,但相应的基层配套工作没有跟上步伐。有些地方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项目储备不足,存在盲目上马项目的问题,导致资金闲置,项目效益低下。

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为此,今年6月出台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绩效管理这一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运用到扶贫工作中。一方面,绩效管理应坚持目标导向,注重准确的扶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注重提高扶贫质量和扶贫效果。另一方面,要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进行全程跟踪,将资金使用部门的自我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让基层群众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有更大的自主权。

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三部门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实施。会议的首要要求是落实基本要求,实现“两个全覆盖”。即资本范围的“全覆盖”和管理过程的“全覆盖”。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处理好“三个关系”。也就是说,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行业部门的关系,以及年度基金绩效评估与项目基金绩效管理的关系。第三,实行精确定位,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一方面,扶贫项目的安排应坚持现行的扶贫目标和标准。另一方面,扶贫资金安排应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此外,在监管方面,会议还提出要加快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了解资金安排和拨付进度,跟踪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化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总体责任,加强后续指导,及时纠正和纠正错误。

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从以上会议内容可以看出,今年政府加强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扶贫项目资金,避免各种问题,除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外,还应在监管中引入第三方监管制度,即《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外部监管。

外部监督应重视和发挥两种力量,一是独立科研机构的力量。例如,一些高校教师领导的调查小组,由于与扶贫项目资金缺乏利益关系,科研水平较高,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资金的效果。另一方面,它是穷人的力量。作为扶贫的受益者,穷人是最熟悉情况和最有影响力的发言者。让他们参与扶贫项目绩效管理评价,无疑会提高绩效评价的可信度、公平性和真实性。

标题: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确保扶贫效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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