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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生祥
浏览一些在线应用,如果你已经打开了一条关于健身的信息,你会经常收到各种关于健身知识和健身产品的广告...大算法推荐满足了人们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实现了用户和信息的快速准确匹配,大大降低了信息传播和获取的成本,给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算法推荐不仅带来了效率和便利,也带来了诸如大量低俗和劣质信息的准确推送、大数据的扼杀等突出问题。(7月4日《人民日报》)
上个月提交给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稿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根据消费者的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非个人特征的选择,并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分析师认为,这一规定有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数据杀戮”。
在同一个酒店房间里,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手机有不同的价格。不久前,一些网民质疑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利用大数据杀人,对不同的手机和不同的用户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导致“酒店同一房间不同的价格”。扼杀大数据的问题已经升温。尽管电子商务公司后来否认了这一点,但许多网民并没有购买。
被大数据杀死的网民有他们自己的故事。微博上有很多类似的现象,消费者的个人体验并不容易摆脱。与“霸王搭售”相比,当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被曝光默认预订机票和火车票时,杀死大数据显然更隐蔽,更难被消费者发现(除非你同时用几个不同的手机和账户登录,否则很难发现价格差异)。说白了,越忠诚的顾客被屠杀。
电子商务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清楚地了解消费者的偏好,但是在被揭露之前,消费者对他们的杀戮行为一无所知。大数据杀戮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伤害,是对用户隐私的侵犯,是赤裸裸的价格歧视。问题是,如何通过立法有效限制在这些价值观上有问题的企业?如何避免企业持有的消费者行为偏好数据被滥用?
大数据扼杀无疑是电子商务立法的一个新问题。《电子商务法》第三稿中的新规定旨在从法律上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但这很难说。扼杀大数据的实质是如何合理使用大数据。“一人一价”的杀戮行为只是大数据滥用的表现形式之一,大数据滥用的方式有很多。电子商务运营商收集的用户肖像、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本身是中性的,甚至是提供更好服务所必需的。问题在于,技术中立并不等于价值中立,因此有必要保护互联网上用户的私人数据,防止大数据被滥用。
为了防止电子商务运营商对消费者进行差别待遇,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在电子商务立法中禁止使用“不要”和“应该”等关键词来扼杀大数据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或许,我们可以借鉴电子商务公司绘制消费者图片的方式,直接绘制滥用大数据的图片,辅之以严厉的处罚,严厉惩罚符合图片描述的滥用大数据行为。
在网上交易的背景下,人们交换商品价格和信息比以前方便多了,大数据不可能杀人,所以很愚蠢。如果电子商务运营商仍然无法抵御利益的诱惑,利用大数据侵犯消费者权益,他们将被消费者抛弃,监管机构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作为执法的基础,电子商务立法不仅应该对大数据说“不”,还应该通过严厉的惩罚使其难以为继。
标题:期待电商立法严惩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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