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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赟金融/吴凡
(资料来源:摄影网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6月29日起已经征集了一个月。根据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实施前,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提高起征点的减税奖金有望领先。
根据草案,此次税制改革主要有四点:一是首次对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收入进行综合征税;二是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三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第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
1.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
条例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6万元,加上依法确定的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从月收入中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基本上,每月免税5000元。至于不是居民的居民,普通人基本上被认为是居民。扣除5000英镑的免税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2.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收入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从简单的工资、薪金到“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劳动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这对多收入群体非常不利,特别是兼职人员和有“提成费”的群体,因为按照以前的规定,劳动报酬、报酬和提成费的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税率20%。但是,对于劳动报酬和稿费等收入较高的人,原来的最高税率是20%,但现在在累进税率制度下,最高税率可以达到45%。
3.首次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在现行税制下,工资收入的扣除额只有五险一金,但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与抚养两个孩子的成本有什么不同吗?最初的税收制度简单粗暴,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下,这对抚养更多人的纳税人是不公平的。修正案体现了人文关怀,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
减税是好的,但困难在于实施。有大病医疗和住房贷款利息的发票。如何扣除孩子的教育费用?
另一个例子是租金的特殊扣除。租户需要房东出具发票才能申请。在这个过程中,房东需要缴纳一系列的税项,如增值税和财产税,这已经超过了个人所得税。
房东愿意免费给房客开发票而不增加租金吗?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房东愿意与房客开发票被认为是“容易讨论的”。
此外,一些网民说:没有家庭、没有孩子的单身人士不能享受这项政策。说白了,变相的单一税收即将到来!单身已经很痛苦了。为什么要交税?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水平
具体来说:扩大3%、10%和20%的低税率水平,将3%的税率水平提高一倍,并将部分现行税率从10%下调至3%;大幅扩大10%的税率,现行税率为20%,并将部分收入的税率由现行税率的25%降低到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收入的税率下调至20%;因此,25%的税率将被降低,30%、35%和45%的税率将保持不变。
例如,不考虑社会保障公积金等因素,如果月收入为8000元,则税前(8000-3500)* 10%-105 = 345元,改革后最高(8000-5000)* 3% = 90元。
如果月收入为14000元,则应支付(14000-3500)* 25%-1005 = 1620元。改革后,应支付(14000-5000)* 10%-210 =最多690元。
5.这一好处预计将在10月份实现
税收修正案拟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但在实施前,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为5000元,税额按新的税率表计算。这意味着减税红包预计将于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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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版个税修正案,和你有关的这几件事,你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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