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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银川市恢复商品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共受理贷款115笔,贷款金额3771.5万元;共发放贷款9笔,金额286.7万元。

据了解,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借款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审核,并在符合贷款条件后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不要盲目结算商业贷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产权证或不动产产权证的信息必须与购房合同的信息一致,当房屋面积和金额不一致时,必须提供补充合同。

此外,如果申请人已单方面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金额为70万元,最高可由共有人申请,但同时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的本金余额和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该员工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的员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个人账户余额来冲抵贷款本金,或者签订每月还款协议,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金额。符合贷款条件后,商业转账申请人可根据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贷款期限提出申请,并将款项转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贷款获批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执行。(记者李)

标题:银川市接受公积金商户向社会发放的115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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