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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被禁止捕鱼,为什么仍然有禁止的现象(信调查)

去年年初,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区实施方案》,建立了补偿制度。《规划》明确要求“2019年底前,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应当退休,并率先实施全面禁渔区”。“在2020年底之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的渔民应退休,10年禁令应暂时实施”。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到目前为止,长江已经实行了半年的“禁渔期”。最近,许多读者向本报报道,长江流域仍然存在非法捕鱼。什么是“禁渔令”的实施?渔业保护执法中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形成全职空监管模式,还需要做什么?最近,记者在安徽、湖北、江苏等地进行了调查。

在禁令下,仍然有人冒险非法捕捉野生江鲜

“我从小在河边长大,长江沿岸有些人非法捕鱼。”6月20日上午,当记者走访安徽一家大型农贸市场时,一名鱼贩告诉记者,偷猎活动经常在夜间进行,私下进行,这是被隐藏的,很难被渔政部门发现。

当记者问我在哪里可以买到箭鱼时,另一个鱼贩给了记者一个外国商人的电话号码。记者立即拨通了电话,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这名外商告诉记者,长江已经禁止捕鱼,偷箭鱼是非法的,并非常谨慎,不让记者提到“江鲜”这个词。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人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安排渔民沿河捕鱼。如果你想买它,你可以在第二天早上9: 00从长江沿岸的一个城市发货。但现在只有小刀鱼,不到1.5两,也就是几百元一斤。据报道,清明节前后,箭鱼的价格更高,约为3.52元,可卖到几千元一磅。

根据记者的调查,在禁令下,非法捕捞野生河鱼仍时有发生。

据江苏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发现违法案件125起,违法人员175人,清理取缔非法渔具1600多件。

5月23日上午,记者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江心洲江边巡逻时,遇到了村民小组组长陈老波。在陈老伯的领导下,在一个不显眼的小水湾,警方得到了一张地笼网。笼网由铁丝或竹片制成,由纱窗做成细长的纱管。一旦鱼和虾游进笼子,无论大小它们都无法逃脱。

5月12日晚,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总队会同武汉市公安局水务局,在长江武汉段查获一起非法捕捞和销售河鱼的案件。两名涉案疑犯、一艘快艇、一套高压电池及电动捕鱼设备在现场被检获,重量为七点八五公斤。据报道,嫌疑人经营着一家河鱼酒店,一些捕获的鱼被用于酒店销售,一些被出售到集市。

“根据执法调查分析,该市餐饮酒店仍有几起自捕自卖野生河鱼的案件。”湖北省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总队队长王说,禁渔令的颁布对长江渔业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少数人的消费习惯,非法捕捞野生河鱼是有利可图的,有些人是受利益驱使去冒险的。

出现了商船船员使用小船捕鱼和生产性捕鱼的新情况

“5月1日晚上,我和我的朋友们看到有人在河上划船,当我们看着它时,我们正在非法捕鱼!”5月9日下午,在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和县派出所,记者邢回忆说:“我们说服了两个电鱼渔民立即停止非法捕鱼。他们不仅认真对待这件事,还冲上前去和我们结婚。”

“在捕鱼季节非法捕捞水产品是不能容忍的!目前,已逮捕两名嫌犯,并缴获了电动渔船和电动捕鱼设备等工具。”安徽省马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夏德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马鞍山市对长江干流、长江五大支流和石臼湖实施全面禁渔区11年半。无论捕获量多少,我们都要坚决查处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这些偷猎行为主要集中在晚上,甚至在凌晨,这给检查和执法带来了很大困难。”夏德俊说,夜间非法捕鱼,一旦被渔政执法人员发现,犯罪分子会尽最大努力逃跑。执法船的吨位比偷猎者的大。一旦他们强行靠近,很容易翻船,很难保证渔业执法人员和偷猎者的人身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特别是今年以来,非法捕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手段。夏德俊说,在一些商船和运输船停靠在指定水域后,船员会在闲暇时间使用船上的小船从事非法捕鱼。安徽省芜湖市农业和农村局首席农学家廖晓红表示,一些沿海居民将自己的农业船只视为渔船,甚至使用塑料罐和马达进行非法捕鱼。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记者从安徽省安庆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安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后,渔业资源明显恢复。但随着休闲渔业迅速发展成为集体生产性渔业,对自然渔业资源产生了巨大影响。令人担忧的是,对于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发性多钩等生产性捕捞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非法捕鱼集团的组成越来越复杂。中国巡逻队江苏省队渔政执法处处长陈建荣表示,从调查的捕鱼相关案件来看,专业渔民非法捕鱼的比例很小。相反,一些不是渔民的人开始在利益的驱使下,以严格的组织、明确的分工和隐蔽的手段偷捕。一些社交游手好闲者经常使用简单的钓鱼工具来冒险和偷窃,这些工具是随机的、可移动的和分散的。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水域中有许多区域,执法面临新的挑战。突出了人力不足和设备不足等问题

让长江休养生息,实施十年“禁渔区”,对渔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暴露出的一些不足值得关注。记者采访了许多地方的渔政执法部门,发现执法力量薄弱、装备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芜湖渔政中心负责渔政和渔业生产。总共只有10名编辑,渔业管理部门的编辑甚至还不到一半。”比如廖晓红说,长江在武威市有50多公里,但在武威市只有四五个人负责渔政。在过去,这是一个分阶段禁止捕鱼。现在,一项为期10年的禁止在关键水域捕鱼的禁令已经出台,这需要正常的监管和人力短缺。

渔政部门相对薄弱,长江沿岸其他城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夏德俊介绍说,马鞍山市有10个渔政执法岗位,但目前只有2个。以下区县岗位少,责任水域广,包括长江干流和通江支流禁渔工作,力量更小。

缺乏执法设备也是一个问题。廖晓红介绍说,许多县区没有专属执法船。大多数时候,当他们执行渔业执法行动时,他们不得不加入长江航运公安局和其他部门借用他们的设备。此外,大多数渔船体积小、吃水浅,而传统执法船吨位大、水深,因此不易靠近渔船。因此,为加强渔政执法,必须配备体积小、操作方便的快艇。

王说,大多数非法捕鱼案件发生在偏远的村庄,通江支流和边境水域。这些地区通常有复杂的河流,位于执法部门的边界。如果执法人员和设备不足,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鉴于渔业行政执法困难,一些地方积极发动群众保护渔业。江苏省扬州江豚保护协会志愿者陈依琳从事长江保护工作已有10年。陈依琳说:“我们有两艘船,它们会不时在河边巡逻。任何人发现小偷将立即通知渔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此,湖北省农业和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也建议,应充分落实群体管理和群体保护机制。承担逮捕执法监督任务的湖北省沿江县(市、区)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同时,结合反捕执法实践,加强渔政执法码头、重点水域远程监控、执法无人机、渔政船等设备和能力建设。,从而形成与保护和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监管能力。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加强部门合作和区域联动,形成禁渔区合力,实现监管常态化

长江禁止捕鱼,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渔政。湖北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江禁渔区普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渔民上岸后的安置,一些渔民面临生活困难;秘密捕鱼的利益诱人,执法力量不足;从捕鱼、运输和销售到餐桌,非法捕鱼已经形成了一个地下产业链。因此,禁渔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和区域联系,形成禁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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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川市黄成镇的渔民李师傅告诉记者,他的家人世代以在长江和汉江捕鱼为生。去年12月,根据禁渔条例,渔政部门收到了他的渔船和捕捞许可证。虽然补偿是8万元,但对于他们家庭未来的生活来说,这远远不够。

“我父亲已经60多岁了,不能再出去工作了。我受过小学教育,我只能在附近打零工补贴家用。我的收入不稳定。一个月挣两三千英镑是好事。”李师傅说,在他的村子里有几十个像他一样的渔民,大多数都在五六十岁。着陆后很难谋生。这些人除了钓鱼没有其他技能,不可避免的是,一些人会秘密地开始一项“老生意”。

禁止在长江捕捞,不仅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还要做好渔民上岸后的安置工作。安庆渔港位于安庆市大观区,曾是安庆市渔船停靠最多的地方。如今,只有在“黄金水道”行驶的货运商船才会出现,几艘渔船聚集在河上一起捕鱼的景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安庆市大观区渔政站站长何广生表示,根据国家政策,对已退休的渔民进行补偿,打渔补贴近7万元,退渔补贴3.4万元,回收网补贴2万元。与此同时,在10年内以“生活困难补贴”的形式再发放8万元补贴,每年补贴8,000元。当然,现有的政策应该不断改进,因为渔民的就业和生活条件在不断变化。今后,我们可以探索建立联系救助制度,及时掌握困难家庭的情况,提供准确的救助。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随着长江保护的深入,渔业管理和渔业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对完善相关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业执法人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建荣建议推广“从捕捞到保护”的执法监督模式,招募已退出长江捕捞的渔民转岗加入长江保护队。同时,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共同查处非法捕捞发现,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努力构建长江管理长效机制。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如果有禁令,必须执行(在编辑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要把恢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高度重视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维护中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长期以来,由于水污染和过度捕捞的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不断下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抓到的资源越少,生态越差,越穷的渔民被抓。当务之急是禁止捕鱼10年,并留出更多的时间和时间让长江休养生息,造福子孙后代。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然而,根据记者的调查,在禁令下,偷猎并没有停止,一些人仍然非法捕鱼和私下出售野生“江鲜”。这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在执行禁令的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扎实。长江禁渔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对捕捞、运输、销售和餐饮的全程监管,到实现渔民的退休和就业。如何完善执法合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如何加强省际合作,实现专职空监管?如何增强全民的生态意识,充分发挥沿江人民保护渔业的作用?如何有效解决上岸渔民的生产和生活困难?所有这些都需要一些刺绣工作,必须仔细考虑,缝线应该缝合紧密。

长江禁渔:一些人仍然冒险非法捕捞野生淡水

为了大局和子孙后代,我们必须执行“禁渔令”。沿江各地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禁退长江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努力工作,为实施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记者金正波田田先进范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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