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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利用和传承力度,尊重法律,合理利用,创造“看山、看水、怀乡”的美丽乡村

近日,中国91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首次在中国农业博物馆展出,湖州传统缫丝等非遗产表演吸引观众驻足观看。许多人惊叹古人高超的技术和深厚的农耕文化,而另一些人则担心,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将被收藏在博物馆里,失去生命力。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不断转变,从种植到收获的整个过程的机械化程度不断加快,一些传统的耕作方式正在被逐渐取代,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随着广泛的发展和日益紧张的资源约束,我们应该更多地思考我们今天应该从传统农耕文化中继承什么。事实上,大多数农业文化遗产都崇尚自然,包括桑吉鱼塘和稻田等生态农业模式、卡内尔井等资源保护和利用技术以及间作和轮作模式,所有这些模式都包含合理耕作和水土保持等内涵。这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也可以为提高农业质量和绿色化提供借鉴。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数据显示,91处农业文化遗产涉及104个县,其中40多处属于中国重点扶贫县。这些地方大多生态环境良好,民俗文化多样,乡村景观优美,也是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独特资源。如何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实现科学开发利用,是这些地区脱贫致富的新课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切实保护好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促进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合理适度利用。这表明,在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关注和发掘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使其“活”起来,也可以为扶贫开辟新的渠道。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要长期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必须拓展其功能,形成生产、生活和生态有机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当地农民从产业发展中受益。在山东省夏津县黄河故道古桑树群体遗址,合作社带动村民购买桑树股份,发展旅游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哈尼梯田是众所周知的。乡村旅游带动村民的红心鸭蛋、红米和其他梯田产品在山里销售,农民收入迅速增长。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要使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一方面要对其进行动态继承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生产和生态功能,农民是其创造者,农民应该是传承和受益的主体。只有让农民从保护中受益,才能提高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遗产地的不同情况,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分类管理和利益共享的机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从整体上合理利用它。要尊重法律,合理利用法律,以农业为基础,提高技术,改善设施,引进资金和人才,促进生态保护、高效农业、休闲观光等各项功能的实现;注重生活习俗等衍生的文化内涵,运用现代技术展示和推广景观资源、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增加农业文化遗产的吸引力。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大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利用和传承力度,在发展农业和农村、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保持农村的自然风貌和地方魅力,建设一个“看山、看水、怀乡”的美丽农村。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6日,第10版)

标题: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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