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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房地产税的话题再次受到关注。专家建议房产税应该按照低税率的原则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CPPCC的建议作出回应,表示在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立法和改革过程中,要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和保留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闲置工业用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冷洪志近日透露,要继续巩固和提升房地产统一登记成果,抓紧启动《房地产登记法》立法,落实国务院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房地产登记的便利性和效益性,充分发挥权益保护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统一登记可以为房产税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更有效地支持房产税改革。
12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8-2019)》建议开征房产税,并实施渐进式方案,即只对新交易的住房进行征收,即一旦住房家庭进行交易,将按照门槛计算并征收总住房面积,不交易的住房暂不征收。
自从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备性审查项目以来,政府官员今年已经多次谈到房地产税。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产税法草案。
中国财政预算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逸群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系统性的,加快房产税的立法是中国税制法制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应统筹研究,分步实施,逐步与其他与住房和土地相关的税费进行有效调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丹认为,全面开征房产税应具备两个技术前提: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和房屋价值评估系统。也就是说,对个人住房征税,首先要了解和掌握个人住房的相关信息,还要客观地评估个人住房的价值。
张学丹认为,房产税开征后的税负应该更合适,这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是房产税制度设计的核心和难点。建议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确定为0.2%-1.2%。
张逸群建议,房产税按照“低税率、宽覆盖、轻税负”的原则征收,具体的地区扣除标准和计税基数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住房情况确定。
标题:房地产税讨论升温 专家建议按低税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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