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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婚前对我很好,但婚后变了。我是全职妈妈,没有经济权利。”“我尽力为这个家赚钱,但她不满意,经常和我吵架……”不久前,刘女士和毛先生在蔡甸区民政局武汉妇联的“家庭调节中心”给调解人泼冷水。夫妻双方都不到30岁,有一个两岁多的儿子。最近,他们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打冷战,最后他们和民政局离婚了。调解员余红玲邀请他们坐在“家庭调节中心”。
“每个妻子都希望受到尊重,每个丈夫也希望在辛苦工作后感受到妻子的温暖。”在调解人的调解下,夫妻双方意识到了各自的问题。最后,丈夫主动拥抱妻子,他们握手言和。
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湖北省妇联在全省率先建立了118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了970名专职和兼职调解员。汉阳区“家庭适应委员会”家庭调解员张淼表示,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退休法官和律师是家庭适应工作人员的主要力量。他们不仅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还接受特殊的培训。“调解不能只靠说服,加入心理游戏,理性与法律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66岁的翟文英是襄阳市的一名家庭调度员,她说自己曾担任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
为确保资金充足,湖北省妇联积极争取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申请公益项目,并不断建立和完善“以案定酬”等激励机制。省综治办拨款50万元支持10个县(市、区)承担全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创新试点任务。襄阳、荆门、鄂州等。将“调房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给予2万至10万元的财政支持。目前,湖北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已在省、市、县三级实现了全覆盖。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9日,第11版)
标题:“调解不能只靠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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