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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起草了《社会保险领域重大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拒不整改、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其他涉及“五险一金”的不诚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共同处罚。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多种保障性福利的总称。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公民参加“五险一金”和享受相关待遇的合法权益,我国分别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过多年的发展,“五险一金”制度日趋完善,充分发挥了保障作用,发挥了社会“安全网”、“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地方和用人单位执行不力的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不利于“五保一金”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了在“五险一金”领域建立黑名单制度的措施,违反承诺的企业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联合处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保护公民权益。根据相关法律,“五险一金”是“应付”项目,在法律上应该是必要的,表明支付“五险一金”是一项不可逃避的法律义务。但是,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企业不支付员工“五保一金”,拒绝整改。与此同时,一些房地产企业限制,阻挠和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私利。过去,这些行为只受到惩罚,威慑效果有限。“黑名单”制度出台后,不值得信赖的企业将在行政许可、招投标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限制,这将极大地增强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的敬畏感。
第二,有利于确保基金的安全性。社保基金是人们的“养老钱”和“救命钱”,但总有一些人向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伸出黑手,骗取医疗保险,冒领养老金,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欺诈和保险欺诈,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今,黑名单制度的建立相当于给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了一把“保险锁”,进一步增加了违法成本。“食言,处处受限制”的代价肯定会使许多人放弃欺诈的想法。
第三,它有助于防止信息泄露。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但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障信息披露的案例很多。根据数据,仅从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就有46份涉及居民社会保障信息披露的报告,包括44份高风险报告,涉及至少19个省,涉及5 200万人。根据征求意见稿,“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买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也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黑名单”。这项规定相当于为社会安全个人信息设置了一条“高压线”,这样罪犯就不能越过这条线。
在一个诚实的社会里,任何不诚实都应该受到惩罚。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反过来会提升公众的诚信意识和社会信用水平。我期待“五险一金”黑名单制度早日落地,以推动诚信社会的发展。
标题:“五险一金”建黑名单制度的多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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