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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定的社会制度背景下,一个国家要发展和稳定必须做两件事。一是提高经济发展能力,创造更多财富;第二,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任何国家都有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穷人。政府应该补贴他们,但这种补贴只能让他们生存。如果他们想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更好地生活和发展,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物质享受。小额信贷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是通过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帮助穷人改变命运的最佳范例。只有消除贫困,社会才能安宁。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在2005年世界小额信贷年提出的概念,是小额信贷的发展和延伸。其基本含义是让每个有金融需求的人都能及时、方便、体面地以适当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给每个想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个机会。由于低收入人群更难获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重点往往是低收入人群。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从1993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引进了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在河北省易县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这是中国首次引入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启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公益性小额信贷阶段。第二阶段是从上世纪末到2005年。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一次性审批、贷款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随着无抵押无担保农户信贷的发展和农户贷款档案的建立,农村小额信贷能够全面发展,普惠金融进入小额信贷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从2005年到2011年。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此后,包括小额信贷公司在内的各种小额信贷组织和村镇银行迅速涌现,这是一个全面包容的金融阶段。第四阶段,自2011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为大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互联网金融管理等金融服务,普惠金融进入了互联网金融创新阶段。
标题:推动普惠金融事业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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