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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坤

9月26日清晨,一名女子在公交车上被一名男子强行挟持,涉嫌性骚扰的视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视频传播者称,事件发生在广东中山。从那以后,媒体报道称,事件发生在广西北流,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出去处理此事。据警方称,涉案男女事实上已经结婚,警方建议该男子不要使用暴力。此后,据报道,涉案男子被拘留了五天。

“公交猥亵”事件舆情为何没因“真相”而反转

虽然最初发布的视频在地点和情节上与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尽管很多媒体在报道后续情况时使用了“真相来了”和“逆转”等词语,尽管警方强调涉案人员有“事实婚姻”和“事情是由家庭矛盾引起的”,但舆论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根本逆转,正如一些网民在短信中所说的那样,“吃瓜的人眼睛是雪亮的”。

事实上,从警方对媒体报道的反应来看,这似乎强调了事实并非陌生人公开实施强奸或猥亵,而是家庭冲突。然而,当我在视频中看到女孩痛苦甚至恐怖的哭喊,以及那个男人粗暴地把女孩拉回来扔到座位上时,很多网友忍不住问,即使是夫妻关系,我们能违背我的意愿使用暴力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采取暴力行动难道不违法吗?

“公交猥亵”事件舆情为何没因“真相”而反转

此外,报道中的“警方已建议该男子不要使用暴力”的说法也引起了网民的呕吐,让人觉得警方软弱无力,无法辨别是非。甚至在夫妻之间和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都是非法的。难道我们不应该依法对那些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执法吗?我们应该“说服”那些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吗?难道不应该向已经面临暴力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发出人身保护令吗?

“公交猥亵”事件舆情为何没因“真相”而反转

由此,我想起了几年前我在美国大片《危险速度》中看到的情节。因为女主人觉得男主人威胁她的言行并报警,警察签署了人身保护令,男主人不能也不敢接近女主人,否则他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大约五年前,北京警方因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庭暴力而发布了第一份人身保护令,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也为保护弱势家庭免遭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交猥亵”事件舆情为何没因“真相”而反转

法律是由人制定的,应该由人来实施和执行。在“公交”事件中,公众情绪并没有因为所谓“真相”的到来而逆转。一方面,它再次证明了一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方面,这也反映了一个现实问题,提高基层民警依法处理这一问题的能力也是当前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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