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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监管,依法问责
环境保护检查员严禁“一刀切”
严格禁止环境保护中的“一刀切”,是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效率的必然要求。重点整治无相关程序和无污染处理设施的“分散污染”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保护守法企业权益,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新时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也是对抗污染的重要保证
“我们一贯反对不分青红皂白、非法和合法的‘一刀切’行为”。在最近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有斌表示:“任何此类行为都有极其恶劣的影响,是不能容忍的。”我们坚决纠正了一些地方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另一种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经常谈论环境保护。事实上,他们的违法行为与环境保护完全无关,是环境保护的耻辱。
这是因为有媒体报道称,Xi市的一些人故意揭下封条,将散落的、被污染的企业设备封存起来,贴在自己的炉子上,制造谣言,制造事端,故意混淆视听,将正常的环境执法形容为“一刀切”。对此,刘有斌表示,他将排除干扰,保持一定实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权益。
刘友斌介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始终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要坚持分类整改。对有法定程序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顿措施;对有法定程序但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没有法定程序、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即使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也会提出整改意见并给出整改时限。只有那些对治理没有希望甚至拒绝整顿的企业,才会被依法坚决关闭。”
最近,生态和环境部经常采取措施,避免环境保护检查员在执法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在8月31日举行的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职能的电视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强调,要避免“一刀切”。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分类指导和精确政策。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检查人员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禁“一直关闭”、“先停”等敷衍应付的做法,坚决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如紧急停工、停产等。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查处不作为和混乱现象,严肃追究责任。
同一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排污诉讼”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根据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和实施控制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禁止环境保护工作一刀切的意见》。河北、江苏、重庆等地也制定了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发展、服务优质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生活服务业、清洁供暖和淘汰燃煤锅炉、机动车限行、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分散污染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相关措施的要求。建议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完善调查、分配、检查、访谈和专项监督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严格依法监管,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促进优质发展。《指导意见》还明确指出,对于工程建设、生活服务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要明确防止“一刀切”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曹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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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保督察执法严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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