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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勇、通讯员沈霞报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用信息安全,是人们在信用信息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心支行将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作为维护公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努力打造“系统+检查+技术防范+培训”的“四位一体”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模式,有效维护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
完善信用信息系统。组织建立信用合规和信息安全内部控制与问责、自查自纠和报告制度、信用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和信用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信用信息系统的执行力度。目前,50%的准入机构已经完成了机构机制备案。
加强现场检查。按照“巡查为规范,执法检查为重点”和“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中国人民银行下属准入机构和分支机构信贷信息安全巡查和现场检查分层次开展。检查工作要求各地每年实现对下属县支行的全覆盖,两年实现对下属准入机构的全覆盖,三年实现对证券、保险、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现场检查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12家准入机构的执法检查和中国人民银行18家分行、12家准入机构的巡查。
加强技术防控。2017年底,新疆人民银行系统全面启动信用报告查询前端系统,建立了前端柜面受理、后端审计和事后检查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降低了风险。推动当地法律实体建立具有查询、监控和预警等预处理功能的信贷前端系统。目前,具有内部网接入的法人主体前端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同时,为有效提高辖区内准入机构信用监管的效率和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启动了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力争实现准入机构信用查询前置系统互联互通,发挥动态行为监控和风险预警作用。
进行合规培训。今年以来,为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安全预警教育,新疆人民银行系统集中或深度介入机构开展合规培训21次,预警教育6次,培训学员1000余人,举办合规管理知识竞赛和风采展示竞赛两次。各机构内部培训频率大幅提高,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标题:保障征信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新疆打造“四位一体”安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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