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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颖□吴晖)山西省近日制定并颁布了《山西省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发布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8版)作为附件。《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一系列安排和要求的具体落实。这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陕西SASAC副局长赵奇说。
自2007年1月1日起,《山西省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山西省已基本建立了省级企业投资监督结构。然而,随着近年来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以及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深入,特别是“以管资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要求,对投资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2018年是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一年,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全面建设时期。在5月3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和发展促进会上,山西明确提出,要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和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要扎扎实实、持之以恒。8月3日,山西省国资委与省属企业“一企一策”签订了2018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推进改革不断深化。
本次颁布的《管理办法》是对《暂行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其适用范围扩大了海外投资,界定了投资风险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范围,进一步细化了SASAC和企业各自的责任。它也是适应当前发展、改革和实践需要,突出风险监管,强调全过程监管,加强全方位监管,探索创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司副司长刘伟指出了三个重点投资方向:一是国际产能合作;第二,以获取资源和技术为主要目的的投资;第三,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占领海外市场,获得海外产品销售渠道。“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省属企业都必须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围绕主辅产业目录,向企业产业链的上下游投资。”刘伟说道。
标题:山西出台省属国企投资 风险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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