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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旨在加快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

工作要点强调,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的作用,按照《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设置资产负债比例警戒线和重点监管线,区分不同行业和企业。科学评估超警戒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程度列出重点重点和重点监管企业,明确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五部门合力降杠杆  僵尸企业有望加快退出市场

同时,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联合信贷发放和其他机制,以及银行对公司客户的债务风险评估,可以限制重债企业的过度债务融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点建议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并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

首先,支持合格的银行和保险机构设立新的执行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合格的关联机构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赋予现有机构相关业务资格。研究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更多地参与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支持各执行机构以多种方式增强资本实力,促进执行机构与各股权投资机构和社会产业资本的合作,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股权管理能力。

五部门合力降杠杆  僵尸企业有望加快退出市场

第二,拓宽实施机构的融资渠道。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门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股权产品,以及设立子公司作为推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经理人,筹集股权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专门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基金投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降低杠杆领域。利用定向RRR减债等货币政策工具,我们将积极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以获得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完善各类社会基金特别是股权基金参与降低杠杆和市场化债转股的引导机制。

第四,完善资产转换为股份的交易机制。本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关注资产转换,提高资产转换的流动性,拓宽退出渠道。

第五,实施债转股试点。依法鼓励以优先股形式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探索非上市非公有制股份公司债券转换为优先股的试点方式。

第六,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结合。指导债转股机构和企业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规范债转股协议中企业的未来债务融资行为,明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机结合,推进企业重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治理结构。

五部门合力降杠杆  僵尸企业有望加快退出市场

第七,加强股东权益保护。针对转股企业股东行为规范和公司治理的特殊问题,研究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的政策措施。

此外,上述五个部门还提出了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的具体措施,协调推进并购等降低杠杆率的措施,完善降低杠杆率的配套政策,做好降低杠杆率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例如,通过推进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清算,加大对产业融合并购的支持力度,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各种债务融资工具,降低流动性风险,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监管支持。

标题:五部门合力降杠杆 僵尸企业有望加快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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