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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文化振兴既是任务,也是保障。近年来,“乡土文化热”在全国范围内升温,许多民俗活动得以恢复,传统村落受到青睐,这些都显示出农村文化生活健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然而,文化设施不足、农民参与度低、文化形式少等问题也凸显了文化建设在农村建设中的不足。
那么,如何充分挖掘农村文化资源,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更好地实现“文化育人”呢?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责任,从战略高度看待农村文化建设。在一些干部看来,文化建设只是农村振兴的“退路”和“软指标”。要消除农村文化建设“说重要,做不重要,不要忙”的思想,领导干部就要承担文化建设的责任。将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形成农村干部文化建设有效性的评估体系。因此,有必要用幸福指数来衡量“文化民生”,使文化惠民重幸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确保农村文化工作阵地硬、特色鲜明、人气旺、机制活。
其次,强化创新意识,加强农村文化软硬件建设。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方面要坚持“思乡记住”,如建设农村文化广场,整理和传承农村非遗产项目,保存或修复承载农村文化的建筑和物品;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建设电子阅览室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在软件建设方面,要有效整合城乡文化资源,实现“城市回馈农村”。如宁波海曙区文联下属的文艺协会与农村文化大礼堂配对,城市社区与农村文化大礼堂开展“文化联姻”活动,让城市优质文化资源进入农村。
第三,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振兴农村文化,要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培养农村文化人才方面,依托乡镇文化站、文化馆等载体实现专业化与专业化的结合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一方面,要保证专职人员,避免文化干部多重角色现象,做好专职文化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培养兼职文化人才。例如,建立农村文艺队伍,培养农民的文学骨干、民间艺术家和地方艺术家,让农民经营自己的文化;扶持文化人才,为创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他们创作文艺作品和开展文化活动;建立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培训。
由于不同的文化遗产、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一个省、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城镇和一个村庄的农村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要促进农村文化振兴,必须因地制宜,制定精确的政策。文明乡风、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长期保持诚实守信。
(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甘肃研究中心)
标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文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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