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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被称为“粤台48条”的《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正式实施。《粤台四十八条》的内容包括“积极促进台资企业和广东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的平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留学、创业、就业和生活待遇”两个部分。据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介绍,这项措施有四个主要特点:

广东:台商台胞可享本地同等待遇

关注“平等待遇”。坚持“两岸一家”的理念,建议台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和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在与广东企业和其他资本同等的条件下,参与全省各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合作建设。在土地使用保障方面,建议台资企业和广东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实行省级土地保障和优惠政策。在个人奖励方面,建议台湾同胞可以参加广东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专家、青年文明、“三八”红旗手等。

广东:台商台胞可享本地同等待遇

分享“广东红利”。近年来,广东率先与台湾企业和同胞分享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发展机遇,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在支持台资企业技术研发方面,建议重点支持台资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对台资R&D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建议台湾同胞申请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到135项。

广东:台商台胞可享本地同等待遇

聚焦粤台融合。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和深化粤台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粤台经济社会的融合与发展。拟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设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领域的发展。为促进粤台文化融合,建议加强民间文化学术交流。

回应“台湾同胞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方面,建议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以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按照与广东省企业同等的条件申请列入广东省创新产品名单,并享受政府采购奖励。为方便台湾同胞来粤就业,建议在政务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中体现惠台政策措施。台湾同胞可以持台湾同胞证明在“中国公共招聘网”、“广东就业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线服务平台”和“广东人才网”注册,查询合适的招聘服务及相关信息。

广东:台商台胞可享本地同等待遇

(冯)

标题:广东:台商台胞可享本地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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