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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人民币绑定流通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由“人民币绑定流通审批”的事前许可转变为人民币图案使用的受理和审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查处和非法人民币广告的预防、监控和定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在专项调查中发现,人民币收藏品市场存在经营者发布的非法广告,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的欺诈行为,应引起公众的警惕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应警惕人民币收藏市场中的“陷阱”

近年来,以销售人民币产品为主的所谓“收款公司”层出不穷。这种“收款公司”虽然在工商部门注册,属于合法经营者,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会组织训练有素的销售人员,主要针对老年人,利用承诺回购和组织未来高价拍卖作为诱饵,高价出售人民币产品,这对社会是有害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收藏公司”发布与人民币相关的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收款公司”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等手段夸大人民币产品的升值前景,误导消费者大量购买。一家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利用非法购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声称可以免费获得外币。在引导客户到销售点后,大量销售人民币产品,承诺升值或夸大产品升值前景。第二,“收集公司”主要针对老年人,欺骗消费者。通过先低价出售,然后在短时间内提高价格进行回收,消费者确信人民币产品的“升值空空间”,这导致大量高价购买,给购买者造成重大损失。例如,去年11月中旬,公安部门针对“08.18华夏经典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涉案的第四套和第五套人民币装帧图书中的人民币售价一般达到实际价值的10倍左右。第三,对皇冠数字的猜测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一些商家大肆宣传皇冠号,最后三、四个重复人民币,并在广告中声称,最后三、四个重复人民币的皇冠号“这样的100元要花1000多元”,“100元= 6瓶酒*298元= 1788元”,以此来吸引消费者。

应警惕人民币收藏市场中的“陷阱”

主要原因是监督检查不力、手段不足、监督协调不力、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涉及人民币非法广告的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短信、电子商务平台、微博、微信等媒体。与发布涉及人民币的非法广告的各种可能渠道相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翻报纸、看电视、听电视”的监管手段效率更低。一些非法广告往往是在被群众举报后才被发现的。同时,网络主管、广播电视部门对广告媒体管理不到位,限制不严格。他们没有从广告源头对涉及人民币的非法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治理涉及人民币的非法广告方面的优先度较低,威慑力有限。与违法广告对群众利益和人民银行公信力的损害相比,它并没有起到足够的惩戒作用。此外,这些“收集公司”主要欺骗老年人,而现有的宣传方法和内容缺乏对老年人的准确宣传。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对人民币收藏品市场虚假销售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尚未确立,公众普遍缺乏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应警惕人民币收藏市场中的“陷阱”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市分行货币黄金管理部提出,要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规范的线索传递和合作调查机制,同时在监控非法使用人民币模式和非法人民币广告行为方面,要考虑购买专业的广告监控服务,以弥补自身监控力量和手段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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