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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给了我们信心,现实给了我们压力。”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王介绍了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

自2003年6月起,国务院发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引导农村信用社改革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国家对信用社的扶持。由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关系到农业金融机构的资本获取、经营模式和服务取向,因此一直是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内容,并在不同的改革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重点。

值此农村信用社改革15周年之际,众多农村金融专家齐聚第八届中国农村金融转型发展论坛,探讨在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过半、金融监管严格的新背景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新问题和未来改革方向。

新问题、涉农比重和资产质量“双下降”

"我们所说的15年实际上包括两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王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农村信用社改革分为两个阶段。

2003年,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将部分改革推进为综合改革,并提出了产权、改革经营权和“花钱买机制”等改革对策。从目前情况看,产权和经营权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混乱、人员任免混乱、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理念落后的状况得到改善,真正实现了农村信用社从政策性机构向注重“四自”(自我管理、自我风险、自我融资、自我约束)的规范化金融机构的转变。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根据2007年至今的统计数据,大口径农村信用社(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规模不断扩大,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1%,但提供的涉农贷款却占30%。农村信贷系统继续在支持农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农村信贷系统的整体资产质量在过去10年中有了明显改善。截至2017年底,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比2007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和下降16.84个百分点。“无论是产权改革、创新公司治理、服务三农,还是保持我国农村金融稳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都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小山也肯定了农村信用社15年来取得的成就,认为农村信用社长期积累的历史包袱已经解决,系统性风险已经降低。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而始于2011年的第二阶段改革是显而易见的?机构股份制改革的特点。随着合格股份的取消和所有农村商业银行重组的截止日期,农村信用社体系的组织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2016年农村商业银行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数量大幅减少。同时,大口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水平和资产质量也呈现出明显的拐点。王、、杜小山在发言中用数字说明,虽然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持续增长,但涉农贷款比重自2012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后资产质量没有继续提高,但2017年出现下降。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与农业相关的比重和资产质量的“双重下降”使得单纯归因于支持农业的风险判断不再成立。参与农村信用体系改革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也应突破旧的思维模式,密切关注由此带来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调整改革策略。

新痛点治理机制、融资和定位之间的矛盾

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实质是制度治理机制的变革。

取消股份资格、引导农村商业银行转型、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等一系列措施,确实为快速增长的农业黄金需求和快速发展的农业黄金机构带来了更多充足的资本和商业治理机制。“2017年,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52%,各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3.14%,上市部分不良资产得到较好改善。”王提供的数据证实,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的治理机制催生了农村商业银行在资产方面的第一梯队,真正使机构的财务绩效有所提高。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然而,商业思维的融入也决定了机构在考虑商业目标时可能更倾向于非农业和盈利的方向,从而相对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导致“去农业化”现象。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股东对有资本的农村信用社的影响肯定会削弱省级协会对机构的作用力,规范机构支农和支持小规模社会绩效的难度也会加大。

“我们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面‘省联社浓厚的行政色彩’。农村基层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后,商业投资者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与农村信用社支农的取向背道而驰。农村信用社和省级协会的改革应避免这种倾向。在普惠金融方面,农村信用社发挥的作用,特别是直接作用,可能比其他与农业有关的金融机构大得多。”杜小山还提到了治理机制影响农村商业银行支农努力的问题。同时,他认为适度的行政管理对于提升当前农村信用体系的整体实力和监督、协调、服务的作用是必要的。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虽然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是资产质量和支农比重“双下降”,但根本困难在于如何兼顾支农服务的定位,保持资产的充足和安全,这也是下一步农村信用社改革要解决的痛点。

新思想包含了改革方向的多样性

从政策角度看,当前的改革方向是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型。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到2020年,所有农村信贷机构都将转型。

“作为一个学者,对于这个要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这个方向是否正确,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仍然应该保持多样性,应该保留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或股份合作银行。各种形式更为现实。”杜小山在谈到改革方法时,认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的改革对策。如果一些基层农村信用社或合作银行有更大的支农动机,且内部治理机制相对完善,能够抵御一定程度的风险,那么农村商业银行的转型就需要重新慎重考虑。

动态平衡治理、融资与“三农”定位

在谈到农村信用社上市问题时,王说,毕竟上市的机构还是少数。就资本积累和公司治理而言,上市的确是一种新的方式,对非上市机构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但是,从加强支农的角度来看,上市不是唯一的出路。

此外,机构的融资需求不能被视为改革或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方向的关键因素。如果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能够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支持农业,地方政府可以考虑给予它们一定的融资便利,以满足这些机构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服务需求。

一个机构的性质和规模不能作为判断它是否为国家服务的唯一标准。所有的数据和现状都不能证明某个机构是最好的。改革计划毕竟应该因地制宜。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其“指挥棒”的职能间接作用于改革的方向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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