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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旨在让人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改善民生福利,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可持续性。
据《安徽日报》12日报道,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转让的范围、对象、比例和主体。在转让范围内,安徽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将纳入转让范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在转让对象上,如果企业集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将直接转让企业集团的股权;如果企业集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将及时推进改革,并在改革后按要求转让企业集团股权;同时,探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在转移比例方面,首先,基本目标是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时期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转移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如需进一步转移,将重新研究。在承接主体上,我省转让的企业国有股由安徽国资运营有限公司专户管理..市县不再设立承办科目。
标题:安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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