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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主编
M&A目标资产的业绩承诺没有兑现吗?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帮助投资者畅所欲言,行使权利!记者了解到,2018年第三季度,投资服务中心梳理了2015年至2017年上市公司实施的重组项目,并针对17项业绩承诺被“浪费”且未得到补偿的项目发起了专项网上演练行动,并提出了公众质疑。同时,投资服务中心表示将从“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将演练工作拓展到并购的“全链”。
公开讯问17起案件
根据投资服务中心的数据,在2015年至2017年实施的807起重组案例中,有164起未能按约定履行承诺。投资服务中心从补偿义务的触发条件、补偿方式和补偿绩效等方面对164起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主要有四种情况。
在第一类中,有72个案例,也就是说,尽管目标公司没有实现其承诺的业绩,但它已经履行了其赔偿义务。第二类案件有56起,相应的情况是,由于没有触发赔偿义务,因此不需要赔偿。例如,协议规定,90%的承诺绩效可以在没有绩效补偿的情况下实现。第三类有33种情况,即承诺的履行没有实现,承诺的义务没有履行或完全履行。第四类有三个案例,公司没有公布2017年的目标资产实现情况。投资服务中心表示,对于第1项和第4项所述情况,投资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行使操作规程进行了论证,决定行使17项权利,跟踪19项权利的进展情况。
2018年9月初,投资服务中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电子互动平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互动平台上公开质询上市公司,并根据案件行使股东知情权、查询权和建议权。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尚未披露业绩实现的事项,询问业绩实现专项审计的进展情况和预期披露时间,建议尽快披露,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二是询问补偿进展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对未履行补偿义务的事项采取的监管措施;第三,鉴于赔偿义务人主观上不愿意赔偿,客观上无法赔偿,建议上市公司及时采取诉讼、财产查封等措施。
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回复了投资服务中心的查询,问答结果已经同时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和中国投资者网的练习栏上展示。对于尚未回复的上市公司,投资服务中心正在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督促上市公司详细、全面地回答问题。
并购“全链”练习
同时,投资和服务中心指出,通过这项工作,发现在重组承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存在三个共同问题。
首先,由于股权质押,赔偿义务难以履行。在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重组案件中,赔偿义务人通常承诺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赔偿。然而,在现实中,一些赔偿义务人通常质押通过重组获得的大部分股份。当赔偿义务被触发时,质押股份不能及时释放,使得赔偿义务难以履行。
第二,赔偿义务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现金赔偿义务。在一些现金收购案例中,当目标公司未能实现承诺的业绩时,补偿义务人通常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但是,一些赔偿义务人可能会以赔偿能力不足为借口,主观上规避赔偿义务,上市公司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进行赔偿既费时又费力。
第三,失去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导致薪酬工作难以推进。上市公司在并购后失去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发生这种情况,将使承诺难以兑现,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投资和服务中心表示,下一步是将演习工作扩展到重组活动的“全链”。投资服务中心将继续跟踪督促上市公司回复咨询、履行承诺,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投资服务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优化演练模式,将演练扩展到重组活动的“全链”,主要分为“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三个方面。提前关注拟收购资产的核心盈利能力,通过参加重组媒体吹风会、临时股东大会和网上演练,了解重组计划是否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就此,我们建立了a股市场目标公司承诺业绩实现及补偿预警表,提醒投资者加强关注,及时防范风险。事件发生后,公司将继续对未履行的履约承诺和未履行的赔偿义务行使权利。
标题:重组承诺为何没兑现 投服中心网上发声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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