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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周伟
“金融与科技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国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契机。面对金融技术带来的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应充分运用现代治理理念,依托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重治理主体,建立和完善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的多层次金融技术治理体系。”9月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第三届全球金融技术北京峰会”上发表上述讲话。
金融技术的跨境整合
给监管带来挑战
近年来,金融技术作为新形势下金融与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金融功能的实现形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模式和金融服务的供给模式,为现代金融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为解决金融发展失衡不足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手段。
但李东荣强调,金融技术仍处于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中,在供给主体、客户群体、金融风险和创新实践等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也带来了一些新挑战。具体来说,金融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四个特征:供应商的多样性、客户群的长尾性、多重风险的交叉性和跨境整合的复杂性。
李东荣表示,在金融技术领域,主要供应商包括通过技术创新推动金融服务转型升级的传统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跨境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外包和支持服务的金融技术公司。“就账户、渠道、数据和基础设施而言,这些机构越来越相互关联和互动。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技术提供者的金融属性和技术属性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给以制度监管为重点的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了挑战。”李东荣说道。
同时,李东荣表示,长尾客户财务知识较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形成“只看效益,不看风险”的非理性投资理念,加大了合格投资者管理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难度。
对于金融技术多重风险的交叉,李东荣认为,金融技术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功能和风险属性。此外,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条件下,金融技术活动更容易产生业务、技术、网络和数据等多重风险的叠加效应,以及风险扩散的“多米诺效应”,从而增加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的难度。此外,由于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金融技术在传统金融风险之外还可能带来一些新的风险,如第三方依赖、算法黑箱、责任主体模糊等,这增加了金融技术风险构成的复杂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球信息化已经进入全面渗透和跨境融合的新阶段。李东荣表示,随着数字技术创新迭代周期的缩短,金融业务流程不断调整和优化,金融产品交付速度加快,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转换更加便捷高效,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间断性更加明显。这些变化使得传统的分业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下降。
标题: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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