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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赵阳

7月30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前在3年内不得转让。

本《征求意见稿》是对2005年旧版本《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根据通知内容,《征求意见稿》有多达31条需要修改,包括删除、增加和修改部分条款。其中,一些修改条款,如将战略投资者的转让期限缩短至一年,扩大战略投资的形式等,引起了广泛关注。

分析表明,在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本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为了促进新一轮高层次开放,引进海外资本和管理经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境外投资者在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战略投资形式的要求

对于“战略投资”的定义,本《征求意见稿》将旧版本《办法》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通过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要约收购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一定期限的上市公司a股。”

《办法》2005年版第二条规定的“战略投资”是“外国投资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M&A投资,收购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

与上述变化相比,不难看出外国投资者扩大了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形式,即增加了要约收购。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如果战略投资涉及实施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措施,并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外国投资者应依法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程序;上市公司应向当地商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都需要注意区分,哪些投资者不适用这种管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新的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上市公司不适用本办法。具体而言,本办法不适用于外国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制投资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上市收购a股不适用本办法;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和取得中国永久居民资格的外国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不适用于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外国自然人。

外资战略投资A股公司锁定期拟缩至1年

锁定期从三年改为一年

在外国投资者进入门槛方面,《征求意见稿》做了一些修改。总体而言,对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财务要求有所下降。《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提出,外国投资者的实物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物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实物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物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

2005年,旧版本《办法》要求投资者实际境外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际境外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管要求没有改变,在过去三年里,他们没有受到国内外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同时增加一项,即“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果外国投资者是外国自然人,还应提供过去三年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当然,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最有趣的是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变更。

该《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购买的上市公司a股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限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前,2005年《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取得的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指出,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要约收购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出售已收购并持有的上市公司a股。一是限制销售期满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售;二、限售期届满前,上述股份因外国投资者破产或解散需要转让的,应在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让。

外资战略投资A股公司锁定期拟缩至1年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之一

2005年底,《办法》颁布时,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帷幕刚刚拉开。《办法》还制定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制定的依据之一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指导意见》。

十多年过去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历史遗留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因此,这次修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于以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表示,这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之一。为了优化商业环境,有必要确保内部和外部得到平等对待,不能区别对待。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购买的上市公司a股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给上市公司带来了新的利益,也方便了外资的投资选择。外资可以积极参与战略投资,促进上市公司股权多元化。

外资战略投资A股公司锁定期拟缩至1年

另一种分析认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限售期缩短为一年,这将极大地促进外资对a股市场的投资,尤其是目前a股市场估值相对较低,这将对外资更具吸引力。

标题:外资战略投资A股公司锁定期拟缩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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