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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船舶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汽车、船舶免征车船税。四个部门表示,此举旨在促进节能和鼓励使用新能源。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在车船税范围内,因此不征收车船税。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获准在中国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二是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三是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四是进口新能源汽车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控、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即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是纯天然气发动机。如果发动机由微量柴油点燃,且引燃油的热值不超过所有燃料总热值的5%,则应视为纯天然气发动机。(记者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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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部门发布通知鼓励新能源使用 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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