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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晓宇编辑陈郁

近日,监管部门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子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做好组织结构的规范和整顿工作,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慎有序设立子公司,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和另类投资。其中,p2p、典当、小额信贷等未纳入监管的机构必须在明年年底前清理干净。

通知要求券商要突出主业,坚决清理与证券、基金管理业务无关的业务及其下属机构。对于现有的非证券、非基金管理金融或金融业务子公司,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区域性股票市场经营者(证券交易中心)、金融租赁等监管机构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无异议函后,可以保留。

二是未纳入监管的机构,如小额信贷、p2p、担保、典当等,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退股、注销等方式进行清理。

第三,从事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等的机构。、以及为证券基金经营者的主要业务提供套期保值和辅助服务的,可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门的无异议函后予以保留。

自去年以来,一些券商逐渐退出p2p、小额信贷等非主要金融领域。西南证券(600369)的网络投融资平台郑茜投融资自去年底正式停止运营。海通证券的直接投资公司海通天元(600837)也悄悄退出了互助黄金平台建设板块、麦子金富股份等。然而,一些券商仍持有类似平台的股票,并仍在正常运营。

上述网上贷款平台和券商的其他非主营业务主要由券商的直接投资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提供资金。在这种模式下,券商对平台的声誉有明显的背书效应,但一旦违约项目出现,被资助券商的声誉也会受到损害。因此,证券公司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也成为本次通知的重点对象。

根据通知,原则上,证券公司不得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替代子公司;新设立的私募子公司与替代子公司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一年;证券公司设立两个以上民营子公司的,必须符合公司现有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自上一个民营子公司设立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最近一年未采取重大监管措施的条件。

券商子公司整改工作再细化 网贷平台等非主营业务被限期清退

此外,通知还首次明确了私募股权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要求,规定股权激励仅限于二级私募股权子公司的高管和员工;属于国有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证券公司,应当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了私募股权基金子公司采用股权激励的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场化机构的做法,有助于留住优秀的股权投资人才。由于企业整顿和激励政策不明确,许多优秀人才流向了市场化的风险投资和体育机构。

目前,证券公司私募股权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整顿正在推进。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10批标准化平台,覆盖79家证券公司私募股权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8批158家证券公司私募股权子公司。

标题:券商子公司整改工作再细化 网贷平台等非主营业务被限期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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