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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水利局局长潘在一系列现场采访节目《人民对话面对面方案》中透露,截至上月末,北京市已完成“一江一策”的编制工作。同时,“清河行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年底前,河道管理区的垃圾和渣土将基本清除。
潘指出,目前,影响北京市水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向河流倾倒垃圾、渣土和违章建筑,且大多发生在行政区划交界处。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签署了《第一河长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江河湖泊保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和非法排污口入河处理。
据报道,7月中旬至11月底是清河运行的集中整顿阶段。目前正在清理整顿中。“像清河流域一样,沿河的违法建筑也在拆除过程中,海淀区清河四街社区拆除了4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潘明确表示,清河运行要在年底前基本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和渣土。
同时,潘指出,跨境河流污染一直是制约水环境治理的瓶颈问题。推行河长制有利于解决这一难题。在评估河流长度系统时也明确了跨境河流流出问题双方都要受到惩罚,问题应该双向评估,责任应该双向落实。
潘强调,要继续实施“一江一策”的管理和保护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编制“一江一策”治理规划,明确推进河湖治理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时间阶段、方法和措施。潘透露,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一江一策”的编制。下一阶段,结合各河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尽可能避免上游污染影响下游治理效果的问题。
另据介绍,今年,全市计划安排8000万元的奖励和补助资金,并根据考核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各区的河道长度系统进行奖励和补助。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各区的河道长度系统,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恢复、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等。这一机制也被确定为每年每个地区河流长度系统的长期激励机制。
此外,该市还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在北京市各区交界处的河段设置了水质监测断面。当断面水污染物超过评估标准时,上游区政府应予以补偿。根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按水质标准,核算跨界断面补偿。上游区政府支付的补偿将用于下游区政府和全市的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跨区域综合资本约为32亿元。
标题:年底前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基本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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