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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网”是“无形”的,它为犯罪分子猖獗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掩盖了犯罪痕迹,使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扩大了范围,其危害的深度和广度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如何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做好风险点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是相关部门应积极面对的新挑战。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宣布,南通市和如东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网”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000多万件。此案被公安部列为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10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件之一。
近年来,“暗网”在某些情况下被越来越频繁地提及,指的是利用加密传输、P2P对等网络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匿名互联网信息访问的技术手段。用传统的浏览器和搜索引擎很难在“暗网”中检索数据,虚拟电子货币经常用于相关交易。
如果我们把互联网世界看作一座冰山,我们每天使用的网络只是海洋的一角,深埋在海平面以下汹涌澎湃的互联网世界中,包括许多人永远不会触及的“黑暗网络”。正是由于其隐蔽性和匿名性的特点,“无形”的“暗网”为犯罪分子犯罪和隐藏犯罪痕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甚至为一些犯罪分子披上了“隐身衣”。
例如,买卖个人信息、传播淫秽物品、毒品交易、人口贩运等。都是“黑暗网络”中常见的犯罪活动。在COVID-19疫情爆发后,“暗网”犯罪分子甚至开始转卖口罩、检测试剂和其他防疫材料。
“黑网”中频繁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促进了一些次生风险和衍生犯罪的增长。例如,个人信息交易在“黑暗网络”中引起的个人信息裂变扩散,使得电信诈骗犯罪越来越“精细化”,从而推动了窃取个人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高发。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一旦技术被抹黑,后果是可怕的。它有助于虐待他人,将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传播到更广的范围,其危害的深度和广度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以贩卖个人信息、赌博甚至贩卖人口为例,“黑网”等非法手段造成的危害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
因此,必须立即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防止“暗网”等技术的破坏列入议程。例如,公安机关、网络信息部门、互联网公司等加强合作,从技术上收紧对“暗网”的接入方式,提高跟踪定位“暗网”用户的能力,提高数据安全系数。
从另一个角度看,“暗网”只是一种手段和工具,由“暗网”复活的传统犯罪和衍生风险也值得警惕。例如,就披露而言,犯罪嫌疑人出售的个人信息大多是银行开户、手机注册等数据,这实际上指向了一个老问题,即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安全保护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器漏洞大,应对信息泄露风险的能力不足,导致信息泄露。可以看出,罪犯的机会仍然来自“可见”的地方。因此,打击“暗网”的另一股力量仍然是“明网”。
2017年6月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成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不幸的是,总会有一些人和一些企业出于兴趣而不加区别地伸出手来,不管他们是主动的——快递员销售快递订单,程序员发泄他们的愤怒并泄露秘密,还是被动的——存储在网站上的敏感信息没有加密,关于酒店开业的信息被“撞进了图书馆”等等。,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为“黑暗网络”中的企业提供了“沃土”。
阻断“黑网”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关键点无疑是源头控制和主体责任的夯实。例如,阻止“黑网”信息泄露引发衍生犯罪的最好办法就是阻止信息泄露。如何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做好风险点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是相关部门应积极面对的新挑战。(张子凯)
标题:躲在“暗网”里的罪犯必须脱掉“隐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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