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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5月24日、8月9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某、胥某、郭某、刘某销售购买者个人新闻案件。 这个事件是自《刑法修正案(9)》发表以来被判决的我区第一个侵犯公民隐私的新类型。
据了解,郭某系房管局某部门员工,将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将员工获得的公民个人新闻5万余条卖给被告人胥某。 王某被告是某住宅安全交易管理中心后台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人员,2015年至2017年利用管理者帐户远程访问计算机系统下载公民个人新闻,受害保存的公民个人新闻 胥某被告从郭某、王某非法获得上述公民个人新闻后,联系各装修企业打包销售,其中销售刘某被告新闻8000余条,刘某又倒卖他人。
据法院审理,个人新闻包括与所有公民的人身、财产利益相关的内容,流入社会或发布在网络上时,很可能被一点不法分子利用,派生出盗窃、欺诈、抢劫、抢劫等其他恶性犯罪 四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而且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
9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胥某犯公民个人报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罚款。 郭某犯出售公民个人新闻罪,非法提供,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罚款。 刘某犯了公民个人报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介绍,本案相关公民的个人新闻复印件涵盖了房屋买卖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宅地址、房价、住宅面积、联系方法等,包括宁夏巨匠装饰有限企业、宁夏九鼎日盛装饰业有限企业、北京龙天世纪装饰企业银川分企业、银 (记者徐佳敏实习生刘娜)
标题:热点:4人贩卖购房者个体新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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